陕西省煤炭物资供应公司
陕煤电力汨罗有限公司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第二批辅机设备采购-16包:气化风机及电加热器
致各供应商:
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陕西省煤炭物资供应公司委托,就陕煤电力汨罗有限公司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第二批辅机设备采购-16包:气化风机及电加热器组织本次谈判,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公司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1.1项目名称:陕煤电力汨罗有限公司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第二批辅机设备采购-16包:气化风机及电加热器(采购编号:0866-25C2SXQY0622)
1.2 采购人:陕西省煤炭物资供应公司
1.3 采购机构: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出资率100%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成交份额100%
2.1项目名称:陕煤电力汨罗有限公司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第二批辅机设备采购-16包:气化风机及电加热器
2.2项目概况:陕煤电力汨罗有限公司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位于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白水镇双桥村。本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等。
2.3采购范围:气化风机及电加热器包括设备的供货、备品备件、运输、相关服务,具体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相应的技术规范书。
2.4交货期:#1机合同签订后4个月,#2机合同签订后6个月(具体交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设备交货进度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2.5质保期:整套设备性能试验完成并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6交货地点: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陕煤电力汨罗有限公司2×1000MW燃煤发电工程施工现场车板交货。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和/或销售设备的能力。
3.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及正文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
(1)供货业绩:供应商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至少具有2份660MW火电机组气化风机及电加热设备供货合同业绩(不包含改造业绩),供应商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双方盖章签字页(提供的合同须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运行业绩:供应商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至少具有1份660MW火电机组气化风机及电加热设备投运1年及以上业绩(不包含改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及用户证明材料(注明用户名称、工程规模等,并由用户盖章证明),提供的投运业绩须以投运时间为准,提供的用户证明材料须为通过168小时后一年及以上采购人出具的运行证明材料。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供应商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谈判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以供应商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2)供应商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该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本单位公章);
(3)供应商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失信企业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以供应商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4) 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谈判,否则相关谈判均无效;
3.5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谈判;进口设备必须有国外公司授权代理证明;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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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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