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宝兴河灵关镇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第二次)(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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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本招标项目宝兴县宝兴河灵关镇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宝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宝发改投资【2024】10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宝兴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宝兴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雅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宝兴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宝发改投资【2024】10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瑞达数智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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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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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宝兴县宝兴河灵关镇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宝兴县灵关镇。 2.3 资金来源:一般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2.4 建设规模:新建固床坝17座。 2.5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7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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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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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 3 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及以上的水利类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允许☑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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