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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石化公司微模块冷通道前置机柜采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锦州石化公司微模块冷通道前置机柜采购

招标编号:ZY25-SY24-WZ0237-01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锦石化分规字〔2024〕84号/石油股份计划〔2025〕45号。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锦州石化公司微模块冷通道前置机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投资审批:锦州石化分公司。

2.2招标范围:冷通道前置机柜1套(IT机柜21台、通道组件1套、一体化配电柜1台、列间空调-加热加湿1台、列间空调-单冷3台、模块内部监控1套、数据中心管理配套设施1套)。

设备名称

型号参数

数量

单位

IT机柜

见技术规格说明书

21

通道组件

见技术规格说明书

1

一体化配电柜

见技术规格说明书

1

列间空调(加热加湿)

见技术规格说明书

1

列间空调(单冷)

见技术规格说明书

3

模块内部监控

见技术规格说明书

1

基础设施管理配套设施

见技术规格说明书

1

 

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2.3种类及规模:冷通道前置机柜包括:IT机柜21台、通道组件1套、一体化配电柜1台、列间空调-加热加湿1台、列间空调-单冷3台、模块内部监控1套、数据中心管理配套设施1套。

2.4使用功能:提升网络基础环境可靠性。

2.5最高投标限价:(含税)169.5万元,(不含税)150万元,税率13%。

2.6交货地点:锦州石化公司物资仓储库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7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45天。

2.8技术性能指标:详见技术规格说明书。

2.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现场指导施工队安装,质保期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48小时内到场处理。质保期为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12个月。详见第五章3.7要求。

2.10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技术规格说明书

注:1.以下条款为关键技术参数,不允许偏离,任意一条不满足即做否决处理;

2.要求投标人出具技术要求响应,对以下所有条款进行逐条响应,见第五章附件1。

序号

设备名称

模块化冷通道技术要求

1

IT机柜(21台)

1.IT机柜与网络柜均为前进风、后出风机柜。IT机柜/网络机柜规格(W*D*H):600mm*1200mm*2000mm,每个机柜配置2个竖装32A单相PDU,输出接口不少于20位10A国标插口、4位16A国标插口。
2.机柜门和侧板为可拆卸式结构,门的开合转动灵活、锁定可靠、施工安装和维护方便。前后门应采用外开门方式,前门单开,后门双开,开启角度应不小于110°,以满足设备的安装要求,需提供具备带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
3.机柜静态承载能力≥2400kg,需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原件扫描件。
4.带载550kg以上测试连续通过8、9烈度结构抗地震考核,需提供具备带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验报告及测试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5.提供机柜冷轧板产品或机柜主要钣金件厚度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
6.含配套实施服务,满足用户及图纸需求,交钥匙工程标准。

2

通道组件(1套)

1.通道宽度≥1200mm
2.通道上部天窗组件产品应支持根据现场情况进行消防孔预留设计。
3.微模块应支持告警联动不同颜色展示,可根据不同的告警等级设置不同颜色的灯光告警指示,告警等级及指示灯光颜色应≥4种,需提供具备“CNAS”标识的第三方机构或赛宝实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
4.通道机柜顶部走线槽应具有光纤和网线隔离设计。

5.为了避免通道门对人造成伤害,通道门要求配置防夹人功能。

6.本次所投模块化冷通道产品,要求质量可靠、正规品牌、市场主流产品,不得提供贴牌产品影响设备质量。
7.含配套实施服务及配套网络、供电线缆,满足用户及图纸需求,交钥匙工程标准。

3

一体化配电柜(1台)

1.柜体尺寸不大于600(W)*1200(D)*2000(H),应集空调配电单元和IT配电单元为一体。
2.输入:IT双路三相250A塑壳断路器,空调配电双路三相250A塑壳断路器,输出回路:单相40A不少于48路,三相63A不少于10路。
3.母排应采用高电导率导体,铜+银含量不低于 99.90%,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证明。
4.应对配电柜主路、支路等多回路进行监控的智能监控板。监控板需能够实现可视化界面,采用至少7寸液晶彩色触摸屏展示系统模拟图,系统模拟图可显示各开关和的实时状态,可显示所有主回路及支回路的电量信息。智能监控板应支持MODBUS或SNMP协议,支持被第三方网管集成。
5.断路器应选用ABB、施耐德、西门子(等同于但不限于)。
6.配电柜应通过第三方检测,满足YD/T 585-2010《通信用配电设备》要求,并提供带有“CNAS”及“CMA”标识的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

8.含配套实施服务及相应回路供电线缆,满足用户及图纸需求,交钥匙工程标准。

4

列间空调(1台加热加湿、3台单冷)

1.每台总冷量≥45KW,显冷量≥45kW,水平送风,风量≥8500 m3/h,加热量≥6kW,尺寸600(W)*1200(D)*2000(H)mm。
2.室内机应采用高效节能无级调速EC风机,风机数量不小于3个。
3.空调机组应具备氟泵自然冷却功能。
4.具备加湿功能的列间空调,加湿应采用高效的湿膜加湿,加湿量≥3kg/h。
5.精密空调控制器应采用至少7英寸真彩触摸屏幕,实时显示关键运行参数
6.空调机组应包含室内机和室外机,含配套实施服务及铜管材料、相应供电线缆,满足用户及图纸需求,交钥匙工程标准。

6

模块内部监控(1套)

1.要求微模块提供一个整体的环境和动力监控接口,实现对模块内供配电、空调、温湿度、漏水检测、烟雾、视频等设备的不间断监控,发现部件故障或参数异常,即时采取告警指示灯和声音告警等多种报警方式,记录历史数据和报警事件,所有监控信息提供标准的北向接口供管理平台集成接入。
2.应配置不小于40英寸本地显示大屏,显示屏支持接入数据机房管理系统。可直观展示智能微模块布局(电量、冷量、PUE、告警、环境)等信息。
3.支持与上层管理系统对接,实现集中管理。

4.微模块监控系统应具有温湿度、漏水、烟雾、配电、精密空调和视频监控功能,并配套门禁控制功能。
5.为简化数据中心运维,本项目需支持移动运维App,可实现7*24h,随时随地移动运维。提供产品宣传彩页或厂商技术承诺函并加盖厂商公章。
6.支持呈现微模块设备总功率、IT负载功率、PUE值,以便及时评估机房的耗电情况。需提供功能界面截图。
7.含配套实施服务及相应网络、供电线缆,满足用户及图纸需求,交钥匙工程标准。

基础设施管理配套设施

7

基础设施管理配套设施

1.系统应用主体应采用B/S架构,不需要额外安装客户端软件,支持主流浏览器,在网络的任何位置,均应能够通过浏览器进行实时访问;

2.管理系统应具备统一风格的集中监控页面,可展示楼层-房间-微模块-设备等各层级界面平面视图;

3.支持基于业务的运维视图、3D可视化关联的告警视图、性能数据展现。

4.管理系统应具备供配电视图,要求实时呈现数据中心供配电系统的链路逻辑、运行状态和主要节点参数,需提供证明材料;

5.管理系统可根据输入事件、联动策略算法、输出动作,灵活定制联动控制需求;

6.管理系统提供灵活的告警的浏览方式,主要包含:当前告警浏览、历史告警浏览、被屏蔽告警浏览、告警跳转;

7.支持告警的确认和反确认,告警手动清除和告警自动清除,还可参考告警修复建议和维护经验库来解决故障;

8.支持按照管理对象、测量对象,过滤、选择指标组,并按照一定的时间轴进行指标的历史数据的查询的可视化展现;

9.支持多种预定义报表,并可根据业务需求自定义报表和报表logo;

10.系统预集成大屏功能,通过大屏的方式直观呈现物理拓扑视图、电气单线图、小时级 PUE、PUE 变化趋势、当日耗电量统计、月度耗电量统计、昨日碳排放量、能耗占比、当日 IT 耗电占比、当日 PUE 变化、安全运行状态、能耗使用趋势、月度能耗变化、PUE 排序。支持关键 KPI 仪表盘展示;

11.支持查询网管的操作,系统运行和安全日志;
12.含配套实施服务及相应网络、供电线缆,满足用户及图纸需求,交钥匙工程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所有设备必须是在国内制造并销售的产品。

3.2. 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可以为制造商、代理商。代理商和制造商只能有一家参与报价。若代理商参加,需提供整机品牌制造商出具的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需具有相关信息化产品制造的能力、售后等能力。

制造商定义如下:

(1)投标方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 

(2)投标产品为投标方控股企业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标日前一个月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方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 

(3)投标产品为投标方分公司生产装置生产的,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产品同一集团公司,生产能力共享,统一销售,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3.3.业绩要求:需具有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签订的类似销售业绩不少于1项且单笔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150万(以结算发票金额为准),有效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

(1)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提供原件扫描件)

(2)提供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如技术协议性质内容在合同中已经完整体现,视同具有技术协议。(提供原件扫描件)

3.4.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5.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6.投标人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保密承诺书、准入承诺书。(需使用附件模板)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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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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