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BN-莲湖区-2025-00215(HYZ[2025]008号)
项目名称:电子设备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完成供货,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电子设备更新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电子设备更新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5年1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提供“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的,可不再提供其他证明文件。 注:提供的审计报告须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备案的验证码
(3)提供投标截止日近半年内任意一月的纳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投标截止日近半年内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