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国际勘探开发有限公司组织人事与股东人力资源咨询及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25-CZ06-FW274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国际勘探开发有限公司组织人事与股东人力资源咨询及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国际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背景概况:深度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明显成效"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企改革要求,聚焦集团国际化战略部署与跨国治理能效提升核心目标,拟通过公开招标遴选具备国际视野、人力资源行业资格认证和能源行业丰富经验的专业机构,为公司组织人事与股东人力资源业务提供两年期的技术咨询服务,系统推进全球化管理体系升级,保障集团公司战略目标高效落地。
2.2招标范围
本次公开招标覆盖组织人事与股东人力资源管理的全链条技术咨询服务。为全面落实集团公司海外业务体制机制改革部署,通过构建全球化人力资本配置系统、法人治理组织构架设计、搭建国际化人才发展生态体系、创新市场化薪酬激励机制、健全全球雇员风险管理体系等关键举措,系统化完善股东人力资源治理架构、构建海外技术支撑标准化体系、锻造复合型领导力培养通道及跨境薪酬福利调节机制等核心要素。
2.3任务包
组织体系优化调整、人才配置与赋能、薪酬与考核和股东人力资源等。
2.4服务地点:北京市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经验要求:近五年(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为国企、央企提供过国际化、市场化人力资源业务专业咨询、海外业务薪酬体系构建、业务流程优化再造、股东行权代表履职标准与动态考核机制构建以及党组织嵌入法人治理结构等相关咨询服务,以签订合约为准。
3.3典型交付物任务清单:1. 制定“三定”后组织体系效能评估方案;2. 完善“双序列”职业发展体系设计;3.完成《境外项目取得外派收入合规管理模式研究》 4. 完成管理创新成果总结报告《基于法人治理的中央企业海外业务股东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创新与实践》,对照以上每项任务提供逻辑分析图和方法论白皮书。
3.4 服务团队人员要求:
3.4.1.项目总负责人
近五年(2020年9月1日至今)具有央企、国企国际市场化人力资源业务咨询的管理经验;拥有10年及以上管理咨询类项目管理经验。请提供合同脱敏证明及简历。
3.4.2项目现场负责人
项目现场负责人的关键职责是进行项目现场管理,包括项目总体安排、组织及协调方案、与客户沟通、最终交付物的准备及审阅等相关工作。需具备如下技能与经验要求:近五年(2020年9月1日至今)具有央企、国企国际市场化人力资源业务咨询的管理经验;拥有8年以上管理咨询类项目管理经验;投标人在项目服务期间,应专注且保质保量为招标人提供服务。请提供简历。
3.4.3 补充说明
服务团队核心人员应具备能力如下:1.央国企/跨国企业战略规划能力;2. 组织架构优化设计经验 3. 员工综合考核评价管理经验;4. 国际化人才管理经验;5.全球员工风险管控实践经验等。
3.4.4 拟投入服务团队人员需满足
硕士及以上学历;含具备专业资质认证的人员(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CPA或注册内部审计师CIA等);具备敏锐的职业判断力、跨区域协调能力、商务谈判表达能力,以及优秀的中英文书面和口语表达能力。请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历、英文水平认证、行业资质认证、无犯罪证明等文件。
3.4.5其他要求
项目服务期间,要求项目组人员相对固定。除委托方要求外,委托方不得中途更换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现场负责人;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中途更换高级顾问级别的项目组成员。
3.5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接管、被冻结,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6 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服务事故;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记录行贿犯罪行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评标时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blacklist)。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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