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12仁怀茅台至苍龙段公路回迁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12仁怀茅台至苍龙段公路回迁安置小区建设项目 已由仁怀市发改局 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504-520382-04-01-934549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仁怀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仁怀市苍龙街道龙井社区(规划区范围内)
2.2 建设规模:选址位于苍龙街道狮子山幼儿园旁,总用地面积54.8亩,规划建设7栋安置楼和2栋沿街商业,总建筑面积166012平方米,共840户104872平方米。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33717.46㎡,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87182.77㎡,地下室建筑面积为38157.62㎡,架空层面积为2114.59㎡,商业建筑面积6262.48㎡;附属工程面积为15695.05㎡,其中:室外景观及绿化面积为10826.66㎡,道路工程面积为4868.39㎡。建筑层数:地下4层,地上26层(其中3#、4#楼共23层,5#、6#、7#楼共26层,),建筑高度为79.9米;建设内容包含二期安置房(如3~7#号楼塔楼及地下室(1~27轴交H~L轴,26~62轴交A~L轴))。
2.3 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为61879万元,本次招标合同估算价为31251.567413万元。
2.4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及招标期间补充通知等所示全部内容内的全部施工及与有关部门的验收、移交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合同的全面实施。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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