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因黄山市中心城区排口综合整治项目(一期)EPCO工程施工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在 2025 年11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 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423  |  
      |
2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423  |  
     |
3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³  |  
      8670  |  
     |
4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³  |  
      320  |  
     |
5  |  
      透水混凝土  |  
      C25  |  
      m³  |  
      40  |  
     |
6  |  
      抗渗混凝土  |  
      C30,抗渗等级P6  |  
      m³  |  
      5  |  
     |
7  |  
      抗渗混凝土  |  
      C30,抗渗等级P8  |  
      m³  |  
      5  |  
     |
8  |  
      防水混凝土  |  
      C30,抗渗等级P6  |  
      m³  |  
      5  |  
     |
9  |  
      细石混凝土  |  
      C30,砂粒径0.3~0.5mm  |  
      m³  |  
      5  |  
     |
10  |  
      水下混凝土  |  
      C30  |  
      m³  |  
      5  |  
     |
11  |  
      早强混凝土  |  
      C30  |  
      m³  |  
      5  |  
     |
合计  |  
      m³  |  
      9906  |  
     |||
说明:以上竞价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竞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竞价数量发生偏差时,竞价响应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采用逆向竞拍方式。竞价截止时间内响应人可多轮次进行竞价,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包含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透水混凝土摊铺及喷漆上色费、所有风险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价。
2、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预计供货周期2025年11月至2026年12月,具体以需方要求的供应时间为准。
3、交货地点:黄山市中心城区排口综合整治项目(一期)EPCO工程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及要求
4.1满足《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透水水泥混凝土》(T/ZACA002-2018)标准要求;
4.2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XG2-2015)、《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17)的要求。
4.3混凝土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满足《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
4.4混凝土配合比应按照《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1-2008)相关规定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配合比设计中弯拉强度试验样本的标准差可参考取值0.25~0.40。
4.5强度试验结果评定以《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为准;
4.6透水混凝土摊铺施工质量控制满足《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CJJ/T135-2009)。
5.计量方式:混凝土结算按“立方米”计量,以现场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为准。
6、付款比例及支付方式:
6.1 先货后款,按月结算。供方凭项目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和《收货清单》(当期收货凭证的汇总),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办理结算。供方申请支付货款前应根据结算单向需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满足需方财务要求且与结算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在每期结算审批并收到供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60日内支付当期结算额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格供货量价款的90%,竣工完成移交并经审计后支付至97%,余款待质保期满并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6.2 按照需方结算管理办法完成结算审批并收到供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天内,采用银行转账、电建融信等方式支付材料款。
7、质保期:24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8、报价有效期90天。
9、履约担保:
9.1 乙方用现金方式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含增值税)的2%,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对公银行转账至甲方账户。
9.2 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无息);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有其他违约情形的或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了较大损失,总结算费用不足以抵扣违约金或赔偿金的,甲方有权先行动用履约保证金
10、其他要求: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不满足质量技术要求的,成交人须无条件及时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成交人承担;拒绝更换的,采购人不予验收,并收取场地占用费。因质量问题致使工期延误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人负责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三、响应保证金
1、响应保证金:本次竞价需缴纳保证金6万元。支付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响应人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保证金打款账号,响应人可在获取文件处获取账号信息,响应人应在汇款备注中详细注明竞价项目名称及编号,响应保证金统一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
2、响应保证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
3、保证金不接受个人账户转账,必须公对公且缴费账户名称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缴款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严禁通过私人账户缴纳响应保证金,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响应人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到账时间,确保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超过截止时间到账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在竞价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竞价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竞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或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价响应人是生产厂家的,必须在中国境内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混凝土生产或销售等相关内容,具有有效期内的预拌混凝土专业资质证书,并依法进行了税务登记证;有独立签订及履行合同能力。
2、竞价响应人是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授权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拌和站距本项目最大运输距离不得超过30公里,以安徽省黄山市中心城区排口综合整治项目(一期)EPCO总包部(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前园南路3-1号)为终点,需提供混凝土拌和站至总包部的高德地图运距截图,截图文件作为竞标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进行上传。
4、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附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5、竞价响应人有2021年至今签订的混凝土供货业绩至少两项,且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清晰完整,合同买卖双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合同总金额、双方盖章等应易于辨识,禁止模糊化处理)。
6、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报价。不接受具有关联关系的响应人同时报价,一经发现,则所有关联关系的响应人视为无效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公司参加本次采购。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
8、其他要求:不接受结算、支付条款负偏离。如响应文件中对结算、支付条款提出缩短结算或付款周期、加收逾期利息的实质性负偏离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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