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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轨道交通12号线运营维保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轨道交通12号线运营维保服务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KTWB-2025-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轨道交通12号线运营维保服务采购招标人为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武汉轨道交通12号线运营维保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

(一)线路概况

武汉轨道交通12号线是武汉轨道交通线网“环+放射”骨架结构中的重要环线,衔接国铁汉口火车站和武昌火车站,线路全长59.9km(全地下线路),共设置车站37座(其中换乘站26座),设一段两场,国博控制中心一处,主变电所4座(与4、5、6、16号线共用)。设计最高运行速度为80km/h,贯通运营首年上线列车62列,车辆选型采用DC1500V接触轨受电A型车,采用国际最高等级(GOA4)的全自动驾驶技术,初、近、远期均采用6辆编组,载客量1602人/列,初期约定公里数为5562万车公里/年。

(二)开通计划

首开段钢都花园站(含)-富安街站-墨水湖公园站(含)计划于2026年5月开通初期运营,全线计划于2026年底贯通运营最终开通时间以武汉市政府批复为准。

(三)采购内容

2.2本项目实施地点:武汉市

2.3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项目为武汉轨道交通12号线运营筹备及运营期维保服务。主要含全线车辆专业(含段场工艺设备)运营筹备及运营期维保服务;富安街站(不含)-墨水湖公园站-汉口站北广场站(含)区段内的工建专业、机电专业(含特种设备及消防)、供电专业运营筹备及运营期维保服务,区段内共19座车站,运维里程28.6km。维保内容主要包括辖区车站、区间隧道、附属设备房、控制中心、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所等范围内的车辆系统、场段工艺设备、供电系统、机电设备、轨道、土建结构、装饰装修工程等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巡视、检查、养护、维保、故障(事故)抢修等工作。

2.4服务期限

暂定为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本项目维保服务期限为2年8个月。最终合同服务期按照实际开通时间进行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机电供电运维(包件号:JDYW)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所采购范围内相应的能力,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内未出现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1个最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承接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供电专业或机电专业(风、水、电)维修保养业绩。

3.1.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或通信专业)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个担任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供电专业或机电专业(风、水、电)维修保养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业绩。2.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或通信专业)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个担任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供电专业或机电专业(风、水、电)维修保养或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业绩。3.安全负责人(安全总监):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个担任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供电专业或机电专业(风、水、电)维修保养或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的业绩。

3.1.5信誉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没有处在投标禁入期内的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查询截图);须提供最新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6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工建运维(包件号:GJYW)

3.2.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所采购范围内相应的能力,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内未出现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3.2.3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1个最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承接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建专业维修保养业绩。

3.2.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铁路或建筑或市政专业)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个担任国内市轨道交通工建专业维修保养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业绩。2.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铁路或建筑或市政专业)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个担任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建专业维修保养或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业绩。3.安全负责人(安全总监):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个担任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建专业维修保养或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的业绩。

3.2.5信誉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没有处在投标禁入期内的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查询截图);须提供最新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6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车辆及工艺设备运维(包件号:CLYW)

3.3.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所采购范围内相应的能力,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企业经营范围须包含轨道交通车辆、零部件及配件的研发、设计、制造、维保、销售、租赁与售后服务

3.3.2财务要求:

注册资金在1.5亿元及以上,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内未出现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3.3.3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以下业绩要求之一:至少承担过一个城市轨道车辆检修或维保管理项目;至少承担过一个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整车研制项目;

3.3.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个担任国内轨道车辆检修或维保管理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或1个国内轨道车辆生产管理项目负责人的业绩。2.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个担任国内轨道车辆检修或维保管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业绩或1个国内轨道车辆研制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业绩。3.安全负责人(安全总监):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个担任国内轨道车辆检修或维保管理项目安全负责人的业绩或1个国内轨道车辆研制项目安全负责人的业绩。

3.3.5信誉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没有处在投标禁入期内的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查询截图);须提供最新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6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_11月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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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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