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油田呼图壁气田呼探1区块清水河组、喀拉扎组气藏产能建设项目开发2025年地面工程-气云成像可燃气体泄漏检测系统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新疆油田呼图壁气田呼探1区块清水河组、喀拉扎组气藏产能建设项目开发2025年地面工程-气云成像可燃气体泄漏检测系统招标人为中油(新疆)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新疆油田呼图壁气田呼探1区块清水河组、喀拉扎组气藏产能建设项目开发2025年地面工程-气云成像可燃气体泄漏检测系统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1招标产品范围:气云成像可燃气体泄漏检测系统1套。
2.2实施或交货地点:新疆油田呼图壁气田呼探1区块清水河组、喀拉扎组气藏产能建设项目开发 2025年地面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新疆昌吉市呼图壁县项目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2025年12月15日前到货。
2.4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供货技术要求。
2.5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2.6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1350000元(含税)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有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及相关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2 在最近三年(2022年至今或成立注册至今)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三商”预警清单》名录内;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开标当日*发布的同一投标人失信分达到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分值时,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否决投标。
3.3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自公司成立以来财务报告),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同类型产品销售业绩证明。 投标人提供业绩清单中应列出用户名单、设备名称、数量等。投标人必须出具销售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署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5 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防爆标志应满足不低于Exdb IICT4 Gb,所提供的投标产品应具备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防爆合格证,所提供的投标产品应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提供CCC 证书)。
3.6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采用制冷型红外探测器以及分置式斯特林制冷机,提供 CNAS 或者 CMA 检验/检测报告。
3.7 本次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9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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