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5-G1-02595-YNSL-0045 项目名称:元阳县人民医院2025年下半年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81 最高限价(万元):81 采购需求:标段(包)1:婴幼儿、儿童转运/治疗一体化呼吸机1台,肺功能测试系统1台,儿童急救转运车1台,空气压力循环治疗仪2台,全自动电子血压计1台。;标段(包)2:结核病耐药检测设备1台。;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含培训及售后服务时间)。 标段2:合同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含培训及售后服务时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 1.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进行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备案凭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产品注册证;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产品注册证。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需具有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相关授权材料,被授权方为二级或二级以下,提供上一级授权书或授权材料,并作出完全责任承诺(针对制造商)。授权书或授权材料中应明确是否可以转让授权,如明确不能转让授权,则视为无效;注: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对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