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hz-zb-2025-27号
项目名称: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水质提升)及略阳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消毒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99,9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30日历天
采购包2: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水质提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合同包2(略阳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消毒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水质提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www.ccgp.gov.cn),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书面声明。
合同包2(略阳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消毒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www.ccgp.gov.cn),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