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四航局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EPC第IV标项目砂石料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交四航局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EPC第IV标项目的砂石料采购,资金来源:业主计量,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EPC)第IV标段施工任务由葛洲坝集团和中交四航局共同承担,我部施工内容文昌寨分干渠(含引水渠17.58km)。具体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隧洞、渡槽、倒虹吸、压力管道、明渠、暗渠,其他还包括建筑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安装、金属结构采购安装、环境保护工程等。
2.2招标内容:
(1)包件编号:不分包件
(2)物资名称:中粗砂(0-5mm)、机制砂(0-5mm)、碎石(5-15mm)、碎石(5-20mm)
(3)数量:中粗砂(0-5mm)10710吨、机制砂(0-5mm)21550吨、碎石(5-15mm)8500吨、碎石(5-20mm)20520吨
(4)交货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普安镇、猛山乡、裕民镇施工现场(施工区域内周边部分路段为村级道路,该路段有效通行宽度约 3 米。供应商须充分评估此路况,自行配备符合该道路宽度要求的运输车辆,确保运输过程中无道路通行阻碍,且不得因车辆选型问题影响供货进度需借用村道运输;因供应商未充分考量村级道路宽度限制,导致运输车辆无法正常通行、延误供货或造成道路设施损坏的,相关损失及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贸易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生产能力要求:有招标物资供货的业绩(与中交集团合作的供货业绩优先)。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代理商和经销商拥有近两年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的要求。本次招标对三标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不做强制要求,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的优先。
3.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经销商)近三年内具有招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提供两份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9 投标人须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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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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