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12-STST-G2025-0035 项目名称:戚墅堰街道长效管理零星治理服务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采购包1:65.000000万元;采购包2:2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优惠下浮率≥8%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戚墅堰街道长效管理零星治理服务,对损害民生福祉、影响城市长效管理管理和文明城市建设的基础零星设施的修缮、出新;包装容器厂后期改造、三无整治、公厕及垃圾分类设施小修等项目。 本项目共分2个采购包,投标人可对本次采购的单个采购包或全部采购包进行响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所投采购包并响应该采购包全部内容。每个投标人仅限成交一个采购包。 2个包同时评审,按采购包1、采购包2的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前1采购包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列为后续采购包的成交候选人,由第二成交候选人递补。 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情况下,服务期限为一年;如果一年内超过项目预算金额,则提前结束服务期限。其中:前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采购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说明:中小企业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