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2025-FW218-ZFCG218
项目名称:浙江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金华市)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455.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55.5万元
采购需求: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对象 | 简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人民币) | 
| 1 | 浙江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金华市)运维服务 | 金华市财政局 | 供应商应根据金华市本级、各县(市、区)财政用户要求安排服务人员进行业务需求调研、新年度系统初始化、系统配置调整、系统测试、系统操作培训、预算转指标和年结支持、维护服务、日常技术支持服务等。 | 1年 | 59.5万元 | 
| 2 | 东阳市财政局 | 39.6万元 | |||
| 3 | 兰溪市财政局 | 39.6万元 | |||
| 4 | 永康市财政局 | 39.6万元 | |||
| 5 | 义乌市财政局 | 39.6万元 | |||
| 6 | 武义县财政局 | 39.6万元 | |||
| 7 | 浦江县财政局 | 39.6万元 | |||
| 8 | 磐安县财政局 | 39.6万元 | |||
| 9 | 婺城区财政局 | 39.6万元 | |||
| 10 | 开发区财政局 | 39.6万元 | |||
| 11 | 金东区财政局 | 39.6万元 | |||
| 项目最高限价合计(人民币) | 455.5万元 | ||||
| ★备注: 1.投标人应按照上表采用分项报价,各分项报价不得超过以上各单位上限金额,且最终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2.本项目采取统招分签模式。投标人中标后与以上各单位根据招标结果分签合同,由各单位按合同金额支付服务费用。 3.年度的服务期满后,经招标人综合考核,考核满意的,在服务价格、财政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双方可协议续签1—2年的服务合同(招标人也有权重新组织采购),续签期间服务费不变。 | |||||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