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江板桥航电枢纽工程A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岷江板桥航电枢纽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同意先行开展岷江板桥航电枢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函》(川发改法规函﹝2025﹞456号)批准先行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项目代业主为四川省交通运输重点项目工作中心,招标人为四川省交通运输重点项目工作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A标段勘察设计(含工程可行性研究)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法规函﹝2025﹞45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
2.2 建设规模:岷江板桥航电枢纽是《四川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2023-2035年)》中岷江彭山江口至乐山段六个梯级中的最后一级,是实现天府腹地成都平原至宜宾1000吨级船舶直达的重点工程。项目坝址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岷江板桥航电枢纽工程开发以航运、发电为主,兼顾灌溉、防洪、供水,同时具有改善沿江水域环境和当地交通条件、促进旅游业发展的作用和效益。本项目为Ⅲ级船闸,中小型电站(约90MW),上游29.5公里为岷江汉阳航电枢纽(一座Ⅳ级船闸、电站总装机容量 72MW),下游22.6公里为岷江老木孔航电枢纽(一座Ⅲ级船闸、电站总装机容量 405.4MW)。2035年发展目标:岷江彭山江口至乐山大渡河河口115km以及乐山大渡河河口—宜宾合江门 162km 航道达到Ⅲ级航道标准。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岷江板桥航电枢纽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前置专题及要件编制)及初步勘察设计(含相关专题及要件编制)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①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②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相关审批前置专题及要件的编制工作;③本项目涉及的3座市政桥梁改造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④满足工可研究阶段需求的全部原型观测、地勘工作;⑤相关报告、图纸审查(评估)配合、会务服务以及后续服务工作。
2.初步勘察设计阶段:①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评估)配合;②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支撑初步设计方案的相关专题编制工作,其中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时,应加强对项目现状调查与评价(主要包括:生境调查、浮游植物与浮游动物、底栖动物、水生维管植物、鱼类资源等)、影响预测与评价并提出相关保护措施,最终形成《水生生态影响评价专题报告》;③本项目涉及的3座市政桥梁改造工程的初步勘察设计工作(含概算编制);④概算编制以及后续服务工作;⑤满足初步设计阶段需求的全部原型观测、地勘工作;⑥相关报告、图纸审查(评估)配合、会务服务。
岷江板桥航电枢纽工程投资估算570000万元,具体以项目审批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A标段。
2.5 服务周期:2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行业(通航建筑工程、航道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水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3 业绩要求:
(1)近年(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编制不少于1个Ⅲ级及以上船闸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2)近年(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编制不少于1个装机容量9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站(或电站厂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3)近年(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个Ⅲ级及以上船闸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工作。
(4)近年(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个装机容量9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站(或电站厂房)的初步勘察设计工作。
注:1.新承接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项目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勘察设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文件递交时间为准。
2.如同一合同同时包含船闸、水电站(或电站厂房)可重复计算业绩。
3.如同一合同同时包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勘察设计工作可重复计算业绩。
4.以上注解内容同时适用于人员资格业绩及加分业绩、单位资格业绩及加分业绩。
3.1.4 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具备水运行业相关专业(如:港口、航道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该投标单位);
③至少在1个已完成或正在勘察设计的Ⅲ级及以上船闸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务。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具备水运行业相关专业(如:港口、航道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该投标单位);
③至少在1个已完成或正在勘察设计的Ⅲ级及以上船闸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职务。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 本次招标:A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至少满足3.1.2项资质要求第(1)、(3)目要求,且满足3.1.3项业绩要求第(1)、(3)目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应至少满足3.1.2项资质要求第(2)目要求,且满足3.1.3项业绩要求第(2)、(4)目要求;③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3.1.1项要求;④主要人员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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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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