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通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处理站更换滤料及维修项目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55-CG-251022791、SXZB-2509299711JNF2997/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通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处理站更换滤料及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C255-CG-251022791、SXZB-2509299711JNF2997/01),已由晋市煤销字[2025]120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通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2#矿井水处理站作为保障矿井水资源合理利用与达标排放的关键设施,设计水处理能力为200m³/h,滤料已连续使用 4 年,出现出水悬浮物超标、过滤阻力增大、反冲洗效果下降等问题。同时部分设施设备因使用年限较长出现故障,严重影响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急需进行滤料更换及设施设备维修工作。
2.2 采购范围:对过滤器内的滤料进行更换、并对废料进行合法处置;维修更换与过滤器连接的进出水管道、反冲洗管道、阀门等;在完成滤料更换和设备维修后对整个矿井水处理系统进行调试,确保设备稳定运行及水质达标。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
2.4 服务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通煤业有限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矿井水处理站维修业绩。
类似业绩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合同协议书)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以上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同等于发票效应的其他票据)。
③以上发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对应票据的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询结果)
3.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10-31 17:30至2025-11-0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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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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