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26-2027年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中压及以下城镇燃气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服务商目录采购招标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2026-2027年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中压及以下城镇燃气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服务商目录采购招标 己由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及成本 ,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 ,招标人为 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以具体项目委托为准。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背景概况:为满足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终端公司城镇燃气工程项目点多面广、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进度管理要求逐渐提高的情况,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拟针对2026-2027年度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的新、改、扩、迁建中压及以下的城镇燃气工程项目按照《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集中集约化招标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采用集中集约化公开招标的方式,完成年度框架施工总承包商选商工作。本次集约化选商的项目不含依法应当单独进行公开招投标的工程项目。
2.3计划工期
以具体项目委托为准。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次招标共 三 个标段,具体要求如下:
一标段:川东北及重庆片区。具体包含重庆市渝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中石油达州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达州川港国兴燃气有限公司、中油广安天然气有限公司,以及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后续新增终端公司。一标段项目估算金额:14000万元(含税)。
二标段:川中片区。具体包含中油南充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嘉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川港经开燃气有限公司、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分公司、遂宁华欣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大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后续新增终端公司。二标段项目估算金额:10000万元(含税)。
三标段:成都市域内及其他地区。具体包含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资阳川港燃气有限公司、四川联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新津川港燃气有限公司、彭州川港燃气有限公司、攀枝花川港燃气有限公司、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自贡分公司、赤水川港燃气有限公司、四川省诚实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成都简州新城华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眉山环天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盛港天然气有限公司,以及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后续新增终端公司。三标段项目估算金额:16000万元(含税)。
本次三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各标段,最多可作为两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中标人与招标人及下属单位分别签订年度框架合同,年度框架合同模板见招标文件附件1《建设工程施工框架合同-城镇燃气施工(模板)》。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适用于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内新、改、扩、迁建中压及以下的城镇燃气工程项目,包含投资项目、成本项目、用户工程(单项施工合同额小于400万,不包含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不含抢险维修项目)。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及其直接管理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实质性控制经营管理的受托管理公司严格执行。其它参股公司和再投资公司可参照执行。
施工总承包服务商将负责以下工作内容:
(1)中压及以下城镇燃气管线及站场工程的主体工艺管道安装;燃气用户工程安装(含接管点至调压前中压以上管道施工,但中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与工艺、设备、设施安装及公用工程配套土建、防腐、电仪等施工。
(2)①与上述施工配套的措施工程。②与工程建设配套的数字化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聚乙烯焊接数据远传等数字化管理过程中相应的设备设施、软件、流量的租赁或购买,视频监控上线率保障,以及其他施工信息化数据的采集、录入、上传等工作。③工程项目相应的竣工资料编制、归档、结算、审计等工作。
(3)建设方书面委托的其他建设相关工作:①施工作业过程中涉及到的企地工作协调和代赔代付工作。②采购符合建设方要求的材料和材料质检。
以上工程内容的分配将按照公平公正且有利于招标人,并按招标结果排序按比例分配的原则,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施工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具体份额分配详见授标原则。单个项目施工内容以建设单位发出的施工委托书为准,招标人不作工作量承诺。
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建设方对承包商履职能力评估考核中,如果中标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者被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政府相关部门列为红牌、黑名单,暂停或终止选用,不得以此追究招标人任何责任。经查实非不可抗力原因中标人拒绝接受建设方发出的施工委托,或接受委托不实质性开展安全工作的,该中标人将被终止使用,不得以此追究招标人任何责任。
投标人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2.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内容及要求:
内容: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
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依据承包合同,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工程、非关键性工作进行专业工程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应取得施工合同发包方的同意,将分包单位资质、分包合同和HSE合同报施工合同发包方审查备案,且分包商须具有满足分包项目性质要求的资质,专业分包施工负责人(分包项目经理)具有满足分包项目性质要求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接受分包的单位不得再次分包或转包。具体执行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相关管理制度。
对于不具备分包条件或者不符合分包规定的,施工合同发包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或者中标人提出分包要求时予以拒绝。发现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时,可要求其改正;对于拒不改正的,可报请招标人有关部门查处,并终止合同。
*3.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投标人因换领证书发生等级变更的,应及时维护承包商资源库等级状态,若换领后证书等级高于承包商资源库显示等级的,以承包商资源库显示的为准。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以下资质: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公用管道GB1和工业管道GC2及以上。
(3)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需提供以上资质的有效佐证资料(彩色影印件)。
*4人员资格和要求:
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的有效身份证和资质证书扫描件,以及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情况证明影印件(社保管理机构盖鲜章或为在线查询打印的社保证明加盖网上查询专用章也可,出具证明的时间要求在开标日前半年内)。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
本单位能够派遣的管理人员资质和业绩要求如下:
| 序号 |
岗位 |
单位 |
一标 |
二标 |
三标 |
资质及业绩要求 |
| 1 |
项目经理 |
人 |
4 |
4 |
5 |
资质要求:具有当期有效的二级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具备当期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否则会因为注册证书无效而被否决投标。(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下载时间需为提交文件截止之日前180日内) |
|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人 |
4 |
4 |
5 |
资质要求:具有石油化工或油气储运或燃气或市政工程专业类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 3 |
安全员 |
人 |
4 |
4 |
5 |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或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C3综合类。 |
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①施工合同原件的封面、人员页及签章页的扫描件;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或完工交接)时间为准;②完工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等完工证明材料(需有项目经理签字或署名)。③若合同、完工证明材料无法对业绩要求(如材质等要求)以及人员职责岗位进行佐证的,还应提供设计文件、项目部人员任命书等其它佐证资料。
*5.机具设备要求:
无要求。
*6.业绩要求:
近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 ①、②、③ 类似项目至少各1个。类似项目:①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钢质城镇燃气管道项目;②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聚乙烯(PE)城镇燃气管道项目;③安装户数400户及以上的小区燃气安装项目或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非居用户安装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上述业绩汇总明细表;对于①②类项目业绩,若1个项目同时包含上述管径的钢管和PE管,可视为两类业绩。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施工合同原件的封面、工作量、合同金额及签章页的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业绩时间以完工交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②发票;③完工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等完工证明材料。
若合同、完工或竣工证明材料无法对业绩要求(如压力等级、材质等)进行佐证的,还应提供0版施工图设计封面和相关内容页扫描件等其它佐证资料。
*7.财务要求:
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页等组成报告的所有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2023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的。
*8.4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没有被列为黑名单禁用期内的“三商”的情形。
*8.5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8.1-8.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9.其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函,承诺:(1)关于依法、依约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应包含若中标人存在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招标人有权从应付款中扣减欠付款项并直接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此外,投标人须承诺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专款专用账户,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2)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处于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红牌”警告、“黑名单”等禁入期。(3)非不可抗力原因,按框架合同约定,无条件接受建设方下达的施工委托书。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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