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吉安市泰和生态环境局泰和县生态环境监测、执法、应急设备及物资采购项目(编号:赣鑫磊政采字[2025]32号)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鑫磊政采字[2025]32号
项目名称:泰和县生态环境监测、执法、应急设备及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17741.00 元
最高限价:1117741.00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吉购2025F000120002 | 泰和县局省级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 | 1 | 批 | 1117741.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并投入使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良好的缴纳社保和纳税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二、三类);(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属性为货物,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必须按照法规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为无效投标。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须满足以下规定:①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协议各方均应当签章。②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二个;③联合体的各成员及其子公司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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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