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歇甲南街(北苑东路~清河西滨河路)道路及管线工程(监理)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昌平区歇甲南街(北苑东路~清河西滨河路)道路及管线工程(监理)     
      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昌平区歇甲南街(北苑东路~清河西滨河路)道路及管线工程(监理)    已由 
          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昌平发改(审)〔2025〕16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永安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七家镇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道路长约1189.1米,规划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35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歇甲南街(北苑东路~清河西滨河路)与九排干渠相交处新建一座跨河桥,桥长约22.6米,桥宽约35米,面积约791平方米。新建DN600-□2000x1400毫米雨水管线约1264.2米,其中干线长约1141.7米,支线长约122.5米。新建DN400毫米污水管线约1533.9米,其中干线长约1374.9米,支线长约159米。新建DN200-DN400给水管线约1579.2米,其中干线长约1236.3米,支线长约342.9米。新建DN100-DN200再生水管线约1586.3米,其中干线长约1267.8米,支线长约318.5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工程估算投资额 (万元)
√ 工程概算投资额 8698.66 (万元)
□ 建筑安装工程费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480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的监理工作。
2.5 其他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道路长约1189.1米,规划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35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歇甲南街(北苑东路~清河西滨河路)与九排干渠相交处新建一座跨河桥,桥长约22.6米,桥宽约35米,面积约791平方米。新建DN600-□2000x1400毫米雨水管线约1264.2米,其中干线长约1141.7米,支线长约122.5米。新建DN400毫米污水管线约1533.9米,其中干线长约1374.9米,支线长约159米。新建DN200-DN400给水管线约1579.2米,其中干线长约1236.3米,支线长约342.9米。新建DN100-DN200再生水管线约1586.3米,其中干线长约1267.8米,支线长约318.5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工程估算投资额 (万元)
√ 工程概算投资额 8698.66 (万元)
□ 建筑安装工程费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480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的监理工作。
2.5 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在工程施工期间,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本工程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3.2本工程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4. 投标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8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2    时至 
          17    时,在 
          北京市昌平区东环路铁佛庵胡同1号    (详细地址)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03    日 
          12    时 
          00    分,地点为 
          北京市昌平区东环路铁佛庵胡同1号    (详细地址)。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 
          ggzyfw.beijing.gov.cn    上发布,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北京永安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智诚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水关新村七号楼 |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振兴路3号北房 | 
| 联 系 人: 王一岑 | 联 系 人: 丁智平 | 
| 电 话: 010-80125936 | 电 话: 15611019541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zhichenghexin1@163.com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 张越 |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010-80125936 | |
| 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010-80125936 | 
       公告发布时间: 
          2025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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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