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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轮南2025-2026年特种车辆(水泥车)服务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轮南2025-2026年特种车辆(水泥车)服务

招标编号:ZY25-XJT32-FK039-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轮南采油气管理区生产区域位于新疆轮台县境内,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地带,为满足生产实际需求,完成轮南采油气管理区2025-2026年根据工程设计、施工设计和生产需求,在试油完井、完井投产(含小钻机及修井机完井投产)、修井机施工、独立支撑作业、投产安排配管及油嘴套等工作期间、地面生产期间,需专业队伍提供水泥车服务,确保各作业工序顺利进行。

2.2招标范围:

承担轮南采油气管理区2025-2026年特种车辆(水泥车)服务,主要工作:

(1)井上作业工作,主要包括:①单井试压泵车服务30井次;②压井作业25井次;③找漏作业20井次;④坐封封隔器作业30井次;⑤洗井作业25井次;⑥压稀油作业25井次;⑦其他零星工作;

(2)地面日常打压作业,主要包括:①各类管线试压30次;②管线吹扫35次;③解堵作业30次;④试注水20次;⑤临时注稀油35次;⑥其他生产用水泥车25次。

(3)轮南采油气管理区2025-2026年应急抢险等其他用水泥车。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4服务地点:新疆巴州地区轮台县和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轮南采油气管理区辖区内。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名,具备至少2年及以上水泥车管理工作经历。

(2)安全员1人,具有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投入本项目的特种车辆(水泥车)作业人员不少于2人,均持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以上人员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工作年限、工作业绩经历);

(2)提供在2025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

(3)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4)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 HSE 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 号)要求参加 HSE 培训并通过考核。提供 HSE 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3.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具有700型或700以上型号的特种车辆(水泥车)作业业绩(所提供的业绩必须为国内业绩)至少1项。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甲方签认盖章的业绩清单(需标明施工井的参数,如井底温度、井底压力、井深等);

(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封面、服务内容、金额、签章页)扫描件;

(3)提供结算资料(结算发票或结算单扫描件)。

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国内业绩。

3.4设备要求:拟投入本项目设备(装备):(1)具备至少3辆700型水泥车;(2)具备至少1辆1000型及以上水泥车。

资料提供形式:

(1)主要设备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型号、设备参数、使用年限);

设备照片、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扫描件、设备及铭牌照片;

提供自有设备的购置发票(进口自有设备,提供海关货物报关单)或租赁设备的租赁合同的扫描件。

3.5 QHSE要求:

(1)申请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申请人需按照《申请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

3.6企业信誉:

(1)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截图或投标人承诺。

3.7其他要求:

禁止情形: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2)投标人在“*”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限内的。

以上情形分别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天眼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查询结果为准。

3.8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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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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