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开封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和建设过程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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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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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汴财招标采购-2025-69 | |||||||||||
| 2、项目名称: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开封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和建设过程技术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877,150.00元 | |||||||||||
| 最高限价:187715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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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2服务内容:开封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和建设过程技术服务,包括开展开封市“无废城市”建设调查研究、实施方案及年度总结报告编制、建设过程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相关要求) 5.3服务期限:(1)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开封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 (2)建设过程技术服务根据采购人安排。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标准及规定,满足采购人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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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满的公司从成立之日起,按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若符合免税条件等其他情况,自行出具免税声明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CA 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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