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浙江分公司新能源公司平湖风电场7 台风机变流器整机改
造设备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浙江分公司新能源公司平湖风电场 7 台风机变流器整机改造设备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浙江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用户为浙江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平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平湖风电场7 台风机变流器整机改造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SHZJ-202511WZ-06
2.2 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
2.3 建设规模:14MW
2.4 建设工期:180 天
2.5 设备名称:平湖风电场02、06、07、08、09、11、13 号风机变流器
2.6 数 量:7 台风机变流器
2.7 技术规格:风冷双馈变流器,额定功率不低于2100kw,额定电压为690VAC,额定电流1999A,额定频率50Hz。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的技术规范
2.8 招标范围:浙江大唐新能源公司平湖风电场02、06、07、08、09、
11、13 号风机变流器整机改造工作,包含设备安装、调试。
2.9 交货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海港路219 号
2.10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投标人45 日内将变流器整机及附件进行到场验收,之后180 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 5 年(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 个风电机组变流器整机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若合同无法体现风电机组等要求,还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辅助证明为有效业绩。)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未具备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3.2 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则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 最新 公示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10 月30日至2025 年11 月14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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