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四川公司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彭州制氢站打包箱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0-3-404)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四川公司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彭州制氢站打包箱租赁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四川华能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改善职工办公环境,基于建设周期短、投入少、对生产影响小等因素,现需租赁生产经营用打包箱及附属设备。
2.2 服务地点: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经二路118号(成都新材料产业化工园区内),距成都市成万高速出口约30公里。
2.3 采购内容: 租赁22只装修装饰完备的打包箱及其他配套设施,包含必备的设计、安装、运输、售后服务等内容,供日常生产值班使用,包括会议室、值班室、机房、文印室、卫生间等功能 。
2.4 计划服务期: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共计36个月,具体服务开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打包箱或箱式房屋或板房的租赁或供货安装业绩,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服务范围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30日9:00起至2025年11月05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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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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