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油且末光伏及储能电站2025-2026年一体化运营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JT26-FK024-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且末塔新煜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且末塔新煜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且末新能源光伏及储能电站(塔油且末光伏一电站)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境内,距离且末县塔中镇约45公里,该电站2023年5月31日并网运行,同年8月2日全容量并网,占地约3830亩,交流侧容量100MW,光伏区组件安装140.6MWp,固定倾角34°;安装32套3125kW逆变升压一体机以及配套建设自控、供配电、总图、通信、给排水及消防、建筑及结构、防腐保温、热工暖通等辅助系统。含1座110千伏升压站,站内设置1台100MVA主变压器,1套110千伏中性点成套装置,1组110千伏GIS线路间隔,1组110千伏GIS PT间隔,1组110千伏GIS主变进线间隔,1组110千伏电容式电压互感器。新建1座35千伏开关站,包括1台接地变成套装置,1套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1面35千伏主变进线柜,4面35千伏光伏馈线柜,1面35千伏储能馈线柜,1面35千伏接地变兼站用变柜,1面母线PT柜,1面SVG馈线柜;1座35千伏设备预制舱,1座二次设备预制舱。同步配备10MW/20MWh电化学储能,4台2500kVA升压变压器,8台1375kVA储能变流器,4面综合测控装置,4面35千伏高压柜,3座PCS及升压变集装箱,1套电池管理系统(BMS),1套能量管理系统(EMS )。
根据生产组织需要对且末10万千瓦光伏及储能电站一体化运营服务进行采购,本项目采取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商。
2.2招标范围:
2.2.1负责且末10万千瓦光伏电站(含光伏发电、升压站和储能系统)安全平稳生产与日常运营管理,负责光伏电站全面的、全包的、专业的运行、维护、检修和管理服务工作。
2.2.2建立并严格执行符合油田公司和行业要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电站运行存在的相关隐患,确保电站安全平稳运行;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发生异常情况时,高效有序做好应急处置。
2.2.3负责建立完整的设备维护档案,建立电站运行维护基础资料,协助甲方开展电站运行相关技术方案、操作规程的修订工作,并做好执行落实。
2.2.4按要求对电站员工组织开展光伏电站运维检业务培训,做好人员能力评估,确保全员能力达标、持证上岗。
2.2.5负责与当地政府、电网公司、周边民众等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处理,确保电站运营环境顺畅。
具体运行维护工作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4.塔油且末光伏及储能电站一体化运营服务内容及标准、附件5.塔油且末光伏及储能电站一体化运营服务发电量目标及奖惩条件。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一年止。
2.4服务地点:新疆巴州地区且末县境内。
2.5标段(标包)划分: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3.1.1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3.1.2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修二级及以上、承试二级及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②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2 人员要求:该项目服务现场主要为一线生产单位,服务人员同时在岗人数不得低于8人,因现场服务需要,人员不足时需及时补充,投标人需结合项目实际组建服务队伍,充分考虑倒休人员,合理配置各岗位人员,人员配置要求如下:
(1)站长(技术负责人)至少1人,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高压电工作业和低压电工作业)。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高压电工作业和低压电工作业)。
(3)值班长至少4人,须全部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高压电工作业和低压电工作业)。
(4)运维人员至少4人,须全部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高压电工作业和低压电工作业)。
(5)检维修人员至少2人,须至少2人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高压电工作业和低压电工作业),至少1人持有有效的电力电缆作业证,至少1人持有有效的继电保护作业证,至少1人持有有效的电气试验证,允许一人持有多证。
(6)本项目至少保证8人同时在岗,即服务人员同时在岗人数不得低于8人,投标人需自行考虑倒休人员。(提供承诺书)
资料提供形式:
①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含姓名、岗位、持证情况等信息)及有效的资质证件扫描件。
②值班长及运维人员中至少2名在岗人员持有有效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至少1名在岗人员持有有效的国家电网调度运行值班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件扫描件或提供入场前取得国家电网调度运行值班合格证的承诺书。允许一人持有多证。
③提供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④第(6)项提供承诺书。
3.3业绩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具有单体规模1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或110kV及以上变电站运行维护业绩至少1项。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业绩清单(需标明参数);②提供对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③提供对应业绩的结算材料或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
3.4.设备(装备)要求:
3.4.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运维所需的工器具,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
3.4.2本项目需要配置皮卡车2辆,保证车况完好,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运维所需的工器具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的承诺书;②若为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若为自有车辆提供购置发票或购置合同或资产证明(进口自有车辆,提供海关货物报关单),若无租赁或自有车辆的提供中标后满足现场车辆要求的承诺书。
3.5. QHSE 要求
3.5.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 体系;
3.5.2.具有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①投标文件提供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②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3.6.1、3.6.2提供截图或现场查询,3.6.3、3.6.4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1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3.10.2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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