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智慧能源运营平台建设工程
招标编号:ZY25-XJT06-GC02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已有5座光伏电站在运行,总装机规模为260万千瓦,按照油田公司“1251”总的发展目标,结合新疆消纳情况、电网架构以及新增负荷增长情况,计划“十五五”末累计装机规模达到3175万千瓦,建成环塔里木千万千瓦、且末-若羌1600万千瓦两个新能源基地。新能源场站持续增多,但建设分布地域广、规模大、系统多、独立运行,造成管控能力弱、生产运维难度大、数据对标、应用性差,因此开展塔里木油田智慧能源运营平台建设。
本项目实施后,将实现塔里木油田电力调度系统升级与智慧运营平台建设同步推进,全面提升电网调控智能化水平,赋能油田绿色低碳转型。
2.2招标范围:
(1)建设智慧能源运营平台,包含软件、硬件建设,具备8座大型集中式光伏电站,装机规模约4050MW的数据接入能力,并预留近、远期新能源场站的扩展接入接口。通过智慧能源运营平台实现所有场站设备运行状态、运行参数的监视、监测,对可调节、控制设备根据调度指令实现远程控制;通过数据采集、上传、分析,实现场站设备智能告警、运行分析、视频分析等高级应用。
(2)实施智慧能源运营平台建设相关的土建、配套电气设备安装和装饰装修工程。
(3)建设集中可视化展示体系,通过大屏方式直观呈现电网运行状态、新能源发电效能及关键运营指标,支撑指挥决策。
本工程涉及所有的设备、材料均由乙方采购。具体工作量详见附件《塔里木油田智慧能源运营平台建设工程施工图A版》、附件《塔里木油田智慧能源运营平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2.3工期:收到甲方或监理开工通知之日起90天完工,达到交工条件。
2.4施工/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州地区库尔勒市境内。
3.1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4)投标人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资料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其中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项目施工业绩至少一项。
资料提供: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承载服务内容页、签章页)及对应的结算发票(每份合同至少1份)。
3.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①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③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④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告服务平台”网站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网络截图。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工作经验五年以上。
(3)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C类)。
资料提供:①人员清单、相应人员的资质证书扫描件;②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③项目经理未同时担任本合同外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和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网页截图;④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经历。
3.4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
资料提供:提供承诺。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要求:
(1)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2)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1)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
3.7企业信誉:无。
3.8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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