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2025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下埠集镇一、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进贤县2025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下埠集镇一、二标段)已由已由上级主管部门进发改行复字(2025)218号、进发改行复字(2024)35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进贤县下埠集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进贤县下埠集镇;
2.2工期:2025年11月30日至2026年03月30日。
2.3 招标金额:施工一标4664693.97元;施工二标5513610.3元(详见附件)。
2.4 标段划分:二个施工标;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和招标控制价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控制工程量清
单。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1.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3.1.3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1.4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需提供本项目开标之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且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3.1.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8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的,应当具有其法定代表人证书和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的,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其应当具有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本项目开标当月前 6 个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已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
3.1.9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江西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江西”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司法人代表签名,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以上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资格审查办法
5.1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2现场答辩: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建造师现场答辩,答辩开始时间以不见面开标大厅的通知时间为准,答辩人必须在120分钟内到达开标现场答辩,未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答辩人现场答辩时应提交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建造师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答辩时间为30分钟,答辩期间不得违反答辩纪律、提前或者暂时离场,否则按照零分处理,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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