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硝酸系统改造优化项目过滤器\Q=155338Nm3/h 12610×11645×13020 97AIS-96/3-LFJ-NHGL Q235B+304/玻璃纤维(招标编号:NWZ251118-2117-102346)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过滤器\Q=155338Nm3/h 12610×11645×13020 97AIS-96/3-LFJ-NHGL Q235B+304/玻璃纤维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硝酸系统改造优化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过滤器\Q=155338Nm3/h 12610×11645×13020 97AIS-96/3-LFJ-NHGL Q235B+304/玻璃纤维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至少有一套类似工况下的一体式过滤器的供货业绩,业绩要求至少连续运行3年以上(以合同交货期为准)。投标人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或盖章页和能够清晰表示产品名称、数量、规格等关键信息页)无合同复印件或关键信息不清晰或信息不完整的,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有虚假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本次投标物资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的技术与配置要求,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3.1.5 其他要求。
(1)技术请购书中加“★”的条款,为投标否决项。投标人提供满足技术请购书中所有加“★”的条款。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10月30日9时0分 至 2025年11月4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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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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