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新城昌流路(神牛路-京新高速公路)道路及管线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昌平新城昌流路(神牛路-京新高速公路)道路及管线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昌平新城昌流路(神牛路-京新高速公路)道路及管线工程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审)〔2025〕16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道路全长3.58公里,桩号K0+000~K2+574、K2+810~K3+815.108,设计速度为50公里/小时,道路工程按照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红线宽40-70米。新建桥涵10座,分别为主线跨度≤587m、桥长831m;4座跨度均≤60m、桥长均约68米;2座跨度≤12m、桥长37米;2座跨度≤12m、桥长58米;1座跨度均≤75m、桥长均约83米。新建雨水泵站1座,总建筑面积约196.55平方米。新建雨水管道总长约5660米, d2000~口2200x2000毫米。新建污水管总长约 3240米, d400~d1200毫米。新建供水管总长约4160米, DN500毫米。新建再生水管总长约 4350米,DN800毫米。 合同估算价 32606.2515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096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划线部分)、绿化工程、照明工程、桥梁工程、雨水工程(含泵站)、污水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等全部内容。
2.5 其他 /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道路全长3.58公里,桩号K0+000~K2+574、K2+810~K3+815.108,设计速度为50公里/小时,道路工程按照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红线宽40-70米。新建桥涵10座,分别为主线跨度≤587m、桥长831m;4座跨度均≤60m、桥长均约68米;2座跨度≤12m、桥长37米;2座跨度≤12m、桥长58米;1座跨度均≤75m、桥长均约83米。新建雨水泵站1座,总建筑面积约196.55平方米。新建雨水管道总长约5660米, d2000~口2200x2000毫米。新建污水管总长约 3240米, d400~d1200毫米。新建供水管总长约4160米, DN500毫米。新建再生水管总长约 4350米,DN800毫米。 合同估算价 32606.2515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096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划线部分)、绿化工程、照明工程、桥梁工程、雨水工程(含泵站)、污水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等全部内容。
2.5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 
          近5年已竣工的道路长度为2公里(含)以上或合同额20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