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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中国铁塔山西省分公司2025-2026年度施工总承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山西省分公司2025-2026年度施工总承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4-11-04A-2025-D-F-D28274】),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招标内容:山西省范围内(县、市、区)山西铁塔运营商业务与智联业务塔类施工项目和能源业务施工项目。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运营商业务项目土建施工、外市电施工、转改直、机房动力配套施工、防雷接地及部分小型桅杆的施工,运营商拓展类业务综合传输等项目施工,智联业务与能源业务项目施工。(不包括我公司确定的运营商、智联、能源业务专项项目)。

1.1.2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0日或份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合同到期后,份额未执行完毕且新的采购结果未下发,本项目合同延期6个月。

如发生以下情况,合同自动终止:

(1)延续期内,合同份额执行完毕,本合同自动终止。

(2)延续期内,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同类项目新的采购结果下发,本合同自动终止。

1.1.3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实施地域、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1)预估规模:不含税32544万元,税率9%,含税35472.96万元。

(2)实施地域:山西省范围内(县、市、区)

(3)计划工期:①土建(含钢结构)工程:标准项目自订单下达之日起28天(含)内完工;②动力配套工程:标准项目自订单下达之日起5天(含)内完工;③外市电工程:标准项目自订单下达之日起28天(含)内完工;具体以订单为准。

(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5)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3本次集中招标采用混合招标的方式,具体标段与份额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名称

分公司

份额分配

实施区域

塔类业务需求规模预估

综合传输业务

智联业务需求规模预估

能源业务需求规模预估

预估总费用(万元)

总费用(万元)

总费用(万元)

总费用(万元)

总费用(万元)

1

太原

第1份额

小店区

557

170

92

190

1009

太原

第2份额

古交市、娄烦县

454

139

76

160

829

太原

第3份额

迎泽区、杏花岭区

384

117

65

140

706

太原

第4份额

晋源区

350

107

60

130

647

太原

第5份额

清徐县

315

96

55

120

586

太原

第6份额

万柏林区

246

75

46

100

467

太原

第7份额

尖草坪区

212

65

38

90

405

太原

第8份额

阳曲县

142

43

28

70

283

2

大同

第1份额

平城区

512

156

169

36

873

大同

第2份额

云州区、云冈区、广灵县

414

127

119

28

688

大同

第3份额

灵丘县、浑源县

380

116

89

17

602

大同

第4份额

左云县、新荣区

341

104

75

18

538

大同

第5份额

阳高县、天镇县

267

81

72

19

439

3

朔州

第1份额

朔城区

502

153

30

31

716

朔州

第2份额

山阴县、应县

469

143

24

12

648

朔州

第3份额

怀仁市

450

137

24

26

637

朔州

第4份额

平鲁区、右玉县

420

128

24

10

582

4

忻州

第1份额

忻府区

859

262

40

20

1181

忻州

第2份额

五台县

742

227

25

7

1001

忻州

第3份额

定襄县、岢岚县

633

193

30

14

870

忻州

第4份额

偏关县、五寨县

565

172

50

14

801

忻州

第5份额

原平市、静乐县

487

149

70

23

729

忻州

第6份额

繁峙县、代县

420

128

50

14

612

忻州

第7份额

河曲县、保德县

376

115

45

14

550

忻州

第8份额

神池县、宁武县

260

79

65

14

418

5

阳泉

第1份额

盂县、郊区、矿区

270

82

108

44

504

阳泉

第2份额

平定县、城区

190

58

72

22

342

6

晋中

第1份额

榆次区

320

98

60

262

740

晋中

第2份额

介休市、灵石县

330

101

60

15

506

晋中

第3份额

平遥县、祁县

305

96

59

12

472

晋中

第4份额

太谷区、榆社县

283

86

60

11

440

晋中

第5份额

寿阳县、昔阳县

275

84

60

8

427

晋中

第6份额

左权县、和顺县

215

66

90

5

376

7

吕梁

第1份额

石楼县、孝义市、交口县

454

139

75

47

715

吕梁

第2份额

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

305

93

90

51

539

吕梁

第3份额

临县、方山县、柳林县

274

83

75

36

468

吕梁

第4份额

离石市、中阳县

260

79

60

35

434

吕梁

第5份额

岚县、兴县

208

64

60

24

356

8

长治

第1份额

襄垣县、屯留区、沁源县

450

137

30

30

647

长治

第2份额

潞洲区、壶关县、平顺县

370

113

50

30

563

长治

第3份额

上党区、长子县

320

98

50

30

498

长治

第4份额

潞城区、黎城县

290

89

35

30

444

长治

第5份额

武乡县、沁县

250

76

35

30

391

9

晋城

第1份额

阳城县、沁水县

318

97

90

20

525

晋城

第2份额

城区、陵川县

223

68

80

40

411

晋城

第3份额

高平市

216

66

30

25

337

晋城

第4份额

泽州县

192

59

30

20

301

10

临汾

第1份额

翼城县、浮山县、安泽县、古县

181

55

199

99

534

临汾

第2份额

乡宁县、吉县、襄汾县

188

57

122

82

449

临汾

第3份额

蒲县、大宁县

78

24

236

29

367

临汾

第4份额

洪洞县

138

42

91

60

331

临汾

第5份额

尧都区

148

46

37

68

299

临汾

第6份额

隰县、永和县

90

27

153

26

296

临汾

第7份额

霍州市、汾西县

79

24

114

30

247

临汾

第8份额

侯马市、曲沃县

106

32

77

25

240

11

运城

第1份额

盐湖区,临猗县、万荣县

420

128

84

32

664

运城

第2份额

永济市、芮城县,夏县、平陆县

386

118

78

20

602

运城

第3份额

绛县、垣曲县

286

90

90

9

475

运城

第4份额

闻喜县、新绛县

252

77

72

9

410

运城

第5份额

河津市、稷山县

226

70

66

15

377

合计

60

19653

6,004

4,239

2,648

32,544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5】个。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模块基准价折扣报价的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发票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出具能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或证明文件。

2.3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3)、(4)、(5)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5)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承装类)。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4  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  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和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可以2人各持一证,也可以1人持两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和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可以2人各持一证,也可以1人持两证,且须承诺至本项目结束为止,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主管部门和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可以2人各持一证,也可以1人持两证。

注:提供上述人员有效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体现在本单位注册信息)、本单位劳动合同或近6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指开标日前6个月中任意1个月),不同标段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允许复用,若复用,则标段号靠后的标段将被否决投标。

2.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在最近三年(2022年10月2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5)在最近五年(2020年10月2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6)在最近五年(2020年10月2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7)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8)被中国铁塔列为山西省分公司及其各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9)被纳入中国铁塔及山西铁塔同类产品或服务黑名单的;

(20)与其他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情形。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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