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安岳县阳光华庭周边道路及边坡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安岳县阳光华庭周边道路及边坡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安发改审批〔2025〕2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安岳县恒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安岳县恒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安发改审批〔2025〕21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岳县岳阳镇。
2.2项目概况:主要包括新建道路、道路改造和边坡整治三部分。其中新建道路长160m,红线宽度20m,道路等级为支路;道路改造主要是对现有道路的车行道和局部人行道的面层进行更换,同时对其现有路灯进行更换,改造道路长约246.34m,红线宽20m;另对周边局部边坡进行整治。并配套建设道路附属工程。
2.3工期:21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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