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淄博市交通能源智慧充电节能降碳工程(一期)第一批项目二阶段工程总承包(EPC)-淄博市交通能源智慧充电节能降碳工程(一期)第一批项目二阶段工程总承包(EPC)
| 一、项目概况 | |
| 淄博市交通能源智慧充电节能降碳工程(一期)第一批项目二阶段工程总承包(EPC)已经批准,项目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山东齐飞航空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淄博市交通能源智慧充电节能降碳工程(一期)第一批项目二阶段工程总承包(EPC) |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淄博市交通能源智慧充电节能降碳工程(一期)第一批项目二阶段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 5、预算金额:149.91万元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设计: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格(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承试三级及以上) 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证件(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4、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及安全考核B证有效证件。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输变电专业)证书; 5、投标人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有上述失信等行为,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三家。 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具备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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