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环漳泽湖沿岸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环漳泽湖沿岸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D140400202510280005-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漳泽湖沿岸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编号:ZFD14
0400202510280005-02),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发〔2025
〕11号和长发改审发〔2025〕20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专项
资金和市级财政解决,招标人为长治市滨湖生态保护与发展中心。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环漳泽湖沿岸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约25.25平方公里。
(1)生态护岸提升:A型护岸-1432m、B型护岸-808m、C型护岸-506m、D型
护岸-258m、E型护岸-1398m、F型护岸-1476m、H型护岸-1250m、I型护岸-125
0m、J型护岸-790m,生态护岸改造总长度约9168m;
(2)缓冲带植被修复:修复植被范围约205公顷,其中陆域缓冲带约150公
顷,重点构建乔木-灌木-草本植物群落带;水域缓冲带约55公顷,依水位梯
度由低到高种植湿生植物、挺水植物、浮叶植物和沉水植物;
(3)田边生境修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地势较低处开挖生态拦截沟16.423k
m,沟渠内种植较强吸附能力的水生植物;
(4)滩涂地修复,修复面积约105公顷,沿岸设置生态护桩约4800根;
(5)水生态修复:设置生态沟渠总长约2647m,雨水处理生态塘总面积约3.
5公顷。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按一个标段组
织招标。
建设地点:长治市潞州区、屯留区;
建设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
责人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信誉要求: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
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页面截图(须查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页面截图。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
的完税凭证和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含项目班子成员明细)。投
标人需具备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
效: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4.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各成员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应明确各方的有关责任
与义务,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
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的投标
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
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