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昆冈制造抚顺分公司碱式碳酸镍框架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Y25-SY35-WZ0227-01
本招标项目昆冈制造抚顺分公司碱式碳酸镍框架采购物资采购,招标人为昆冈先进制造(北京)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昆冈先进制造(北京)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2.2种类及规模:碱式碳酸镍框架采购,暂估数量300吨,分批供货分批结算,具体结算数量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不保证最低供货量。
2.3使用功能:用于催化剂制备。
2.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5实施或交货地点:昆冈制造抚顺分公司仓库(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2号)。
2.6 最高投标限价:生产费用设置最高投标限价:19560元/吨;投标单价设置最高投标限价:68020元/吨,投标总价设置最高限价:20406000元人民币。(含税包运费)。
投标单价计算公式:投标单价(元/吨)=上海金属网(www.shmet.com)1#电解镍平均价格暂估值121150(元/吨)×0.4(消耗定额)+生产费用(元/吨)。
其中121150(元/吨)为上海金属网(www.shmet.com)1#电解镍平均价格暂估值,所有投标人必须按照此数值进行投标暂估单价计算。投标人报价时需提供分项报价,明确生产费用价格。
实际结算价格:以买方确认的采购日期,按双方传真确认的《碱式碳酸镍订货确认函》为准。结算单价(元)=订货确认函当日上海金属网(www.shmet.com)1#电解镍平均价格×0.4(消耗定额)+生产费用(元/吨)。
2.7技术要求:
2.7.1详见昆冈制造抚顺分公司碱式碳酸镍技术规格书。
2.7.2投标时需附带出厂质检报告(需满足投标产品指标)。
2.8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次招标仅允许制造商投标,制造商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投标方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生产厂房证明材料及生产设备清单,并提供投标人为本次采购物资制造商的承诺,招标人保留现场考察权利;
(2)投标产品为投标方控股企业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标日前一个月内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方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
(3)投标产品为投标方分公司生产装置生产的,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产品同一集团公司,生产能力共享,统一销售,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投标人为分公司、分支机构等非独立核算单位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01月0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5.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需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用于催化剂生产的碱式碳酸镍供货业绩且无质量问题的。投标时需提供业绩合同、对应发票、客户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碱式碳酸镍用途,质量情况,客户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出具材料的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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