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2025年第一批中功率电梯覆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3-08-04A-2025-D-F-D2745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采购600套中功率电梯覆盖设备。
本次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一年或采购份额用完为止(以先到达条件为准)】。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 序号 |
产品名称 |
预估采购 数量(个) |
不含税单价 限价(元) |
预估不含税 |
适用增值税税率 |
预估含税 |
| 1 |
中功率电梯覆盖设备 |
600 |
3560.00 |
2136000.00 |
13% |
2413680.00 |
| 2 |
PON光模块 |
600 |
160.00 |
96000.00 |
108480.00 |
|
| 3 |
定制电梯专用天线 |
1200 |
240.00 |
288000.00 |
325440.00 |
|
| 合计 |
2520000.00 |
2847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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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的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1.2交货期:在接到招标人订单后15个自然日内,投标人将所有招标设备和安装材料全部正式提交给招标人,并负责运抵招标人指定现场(最终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1.3到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所报的不含税单价超过最高限价【详见“招标内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还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注:审查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3类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09月01日(含)至本项目招标公告首次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类似项目业绩,且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注:
(1)类似业绩范围:皮基站销售类或基站放大拉远系统销售类。
(2)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必须提供合同项下的发票,累计业绩金额以各合同项下开具的发票含税金额累计值为准,发票开具时间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针对框架合同若有订单,可提供对应的订单做为辅助支撑材料,订单材料可为系统电子订单截图,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乙方名称、下单的时间及金额)。
(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响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4)本项目投标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6)本项目业绩的其他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2.4核准证书:投标产品须具备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且提供的核准证书中设备型号应包含投标产品清单中“中功率电梯覆盖设备”型号,且满足以下工作频段范围要求【下行1805MHz~1880MHz,上行1710MHz~1785MHz,发射功率:33dBm】。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对应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实结果查询截图。若新办理核准证书的或已有型号核准证书在投标期间已超过有效期的,须承诺在中标后20个自然日内提供对应型号的在有效期内的核准证书(超过有效期的另需提供已过期的型号核准证及正在办理的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5进网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具备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且提供的进网许可证中设备型号应包含投标产品清单中“中功率电梯覆盖设备”型号,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对应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实结果查询截图。若新办理进网许可证书的或已有进网许可证在投标期间已超过有效期的,须承诺在中标后20个自然日内提供对应型号的在有效期内的入网许可证书(超过有效期的另需提供已过期的型号入网许可证及正在办理的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6代理商/制造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审查制造商声明函。
2.7联合体要求: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审查相关的承诺。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0年9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9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全国/四川省分公司】列入【无线设备类】同类“中国铁塔【全国/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注:审查相关承诺,投标人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2.9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投标人的,招标文件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①如分公司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②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投标本项目,且投标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③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投标本项目,且投标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④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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