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煤矿中部主排水系统建设工程总承包(PC),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煤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煤矿中部主排水系统建设工程施工、采购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煤矿中部主排水系统建设工程总承包(PC)
2.2 项目编号:SNZB-YKNY-D2025010305
2.3 项目概况: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煤矿,位于山东省郓城县城东南约22km,巨野县城西13km,行政区划归郓城县、巨野县管辖,隶属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根据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中部主排水系统建设在南部2#辅助运输大巷与中部辅运大巷交叉处、赵楼镇下方,包括中部排水泵房、中部变电所、仓前水处理系统等,泵房标高:-847.4m,地面水处理站出水口标高:+45m,主要负责八采区、十采区排水任务。
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1)井下建设中部主排水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包括:5台高性能水泵,并预留一台备用泵位,3趟钻孔直排地面并敷设管路至矿内水处理站;两台转排泵,将矿井水转排至中央泵房水仓(2)建设配套变电所及供电设备设施;(3)建设与中部排水系统配套的仓前水处理(重介速沉工艺)、压滤等设备设施;(4)实现中部主排水系统所含泵房、变电所、水处理等智能化运行等。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工程内容的采购、施工、调试、检测、培训、服务、并由施工方负责工程管道敷设区域河道管理部门及村民关系协调、补偿工作等,直至完成中部主排水系统性能整体考核合格,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
(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 计划工期
建设工期9个月。其中钻孔、管路敷设于7个月内完成。剩余工程根据招标人生产安排,接招标人通知后2个月内完成。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采购、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任职;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其所在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
3.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3.5投标人近三年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无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被列入“黑名单”限制投标的情况。
3.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方网站中,不存在黑名单限制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查询)。未被山东能源列入企业信用异常名录禁止交易类。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招标人有权查验原件,如若发现所提供资料无效,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4.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需承担过矿井排水或类似井下机电安装工程已竣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工程内容、合同签订页、等相关资料;竣工验收证明为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业绩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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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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