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体要求
随着医院业务与信息系统的结合日趋紧密,信息系统是否正常、稳定运行直接影响了医院的日常业务和运转,同时伴随医院的稳步发展,各类决策及政策响应需要通过信息系统相关功能的开发完善得以推进和执行。因此,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对在运行信息系统的维保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需要有能够保障系统稳定运行的维护力量,另一方面需要有能够完成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优化、改进类需求开发服务的技术力量,从而为患者诊疗提供服务保障。同时需配合医院信创化改造需求的技术支持工作。
2.维护保障要求(提供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为了进一步保障验收后医院信息化的建设,需要提供如下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保障服务、日常安全检查服务等应用软件支持服务。
2.1应用软件支持服务
2.1.1 提供常驻现场的技术支持服务,负责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并保障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2.1.2 处理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BUG修复、功能改进等需求;
2.1.3 协助医院人员进行日常事件及问题处理,并将解决办法告知医院相关负责人,共同完成更新配置。
2.2 数据库软件支持服务
2.2.1 提供每半年一次对数据库的巡检服务,并向医院提交数据库巡检报告;
2.2.2 数据库使用发生异常情况时,提供现场应急处理服务。
2.3. 系统安全检查
为保障运行的安全稳定,降低安全事故发生概率,提供针对医院管理系统、数据库等系统安全检查方案,包括日常安全检查及阶段安全检查,有明确、有效的工作流程,使系统运行进入良性运行状态。
2.3.1 系统安全检查需包括但不限于:
2.3.1.1 执行日常安检并进行记录;
2.3.1.2 定期执行更高级别的全面安全检查;
2.3.1.3 对日常安检中的问题、隐患、解决结果以邮件方式及时报告技术团队及院方;
2.3.1.4 对非软件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向院方提出合理建议;
2.3.2 日常安检项目需包含但不限于:
2.3.2.1 检查数据库服务器的错误日志检查
2.3.2.2 系统任务执行情况检查
2.3.2.3 Shadow服务器的错误日志检查
2.3.2.4 Web服务器运行情况检查
2.3.2.5 ECP服务器运行情况检查
2.3.2.6 FTP服务器运行情况检查
2.3.2.7 数据库服务器及FTP服务器磁盘空间查看
2.3.2.8 查看一致性检查结果
2.3.2.9 Shadow同步及检查
2.3.2.10 执行系统及数据库的监测并保存结果
2.3.2.11 运行环境备份检查
2.3.2.12 检查其他安全隐患。
3.专业培训服务(提供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3.1培训服务是指在维保服务期内,向医院提供应用软件系统、数据库软件系统技术培训。培训分为集中培训和现场培训。集中培训是由服务方提供教材、教室、场地等为医院提供的培训,一般集中安排在服务方培训中心,现场培训是指经双方协商,在现场服务等过程进行培训,由医院提供场地和必要的而培训设施。
3.2 对于集中培训,根据维护合同金额,由服务方向医院提供若干免费培训名额;对于现场培训,可根据医院要求,双方协商就现场服务中故障发生原因、处理过程以及类似故障预防、处理过程等提供必要的现场培训。
4.文档管理和信息支持服务
4.1提供日常安全检查相关记录;
4.2提供年度安全检查报告;
4.3提供维保期间系统维护日志及档案管理服务;
4.4提供培训中各类技术支持文档。
5.信息系统清单
| 序号 |
系统 |
子系统 |
| 1 |
系统管理 |
基础数据维护平台 |
| 2 |
门急诊信息系统 |
门诊预约挂号系统 |
| 3 |
门急诊挂号系统 |
| 4 |
门急诊分诊系统 |
| 5 |
门急诊收费系统 |
| 6 |
门急诊医生工作站 |
| 7 |
门急诊护士工作站 |
| 8 |
门急诊中西医药房系统 |
| 9 |
急诊留观系统 |
| 10 |
住院诊疗服务 |
住院出入转系统 |
| 11 |
住院收费系统 |
| 12 |
住院医生工作站 |
| 13 |
住院护士工作站 |
| 14 |
住院中心药房系统 |
| 15 |
住院配液中心系统 |
| 16 |
床位管理中心 |
| 17 |
会诊管理 |
| 18 |
电子病历 |
电子病历系统(医生、护士) |
| 19 |
病历质控系统 |
| 20 |
电子病历归档系统 |
| 21 |
临床集成视图 |
| 22 |
移动医疗 |
移动医生工作站 |
| 23 |
移动护士工作站(住院PDA、门诊移动输液) |
| 24 |
医院临床管理 |
疾病上报管理 |
| 25 |
传染病管理 |
| 26 |
DRGS |
| 27 |
死亡证明书管理 |
| 28 |
医务管理系统 |
| 29 |
不良事件管理 |
| 30 |
病案管理系统 |
| 31 |
随访系统(健康乐) |
| 32 |
抗菌药物管理系统 |
| 33 |
高压氧管理系统 |
| 34 |
危急值管理平台 |
| 35 |
诊断知识库 |
| 36 |
临床路径 |
| 37 |
体检管理系统 |
| 38 |
医技科室服务 |
实验室信息系统 |
| 39 |
血库系统 |
| 40 |
手术麻醉系统 |
| 41 |
电生理管理系统 |
| 42 |
病理管理系统 |
| 43 |
医疗运营管理 |
财务监审系统 |
| 44 |
物价管理系统 |
| 45 |
高值耗材管理系统 |
| 46 |
药库管理系统 |
| 47 |
消毒供应室系统 |
| 48 |
物资管理系统 |
| 49 |
医疗设备管理系统 |
| 50 |
综合查询及决策支持 |
数据仓库(商业BI) |
| 51 |
三甲医院指标统计与分析系统 |
| 52 |
临床科室主任决策支持 |
| 53 |
院长决策支持系统 |
| 54 |
数据分析平台 |
| 55 |
移动端数据分析 |
| 56 |
|
综合查询系统 |
| 57 |
综合服务 |
就诊卡管理系统 |
| 58 |
自助服务系统 |
| 59 |
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 |
医院服务总线 |
| 60 |
患者主索引 |
| 61 |
主数据管理 |
| 62 |
数据中心 |
| 63 |
基于平台的应用 |
| 64 |
基于角色的门户 |
| 65 |
平台与医院现有业务系统交互组件 |
| 66 |
医联体临检、检查系统 |
诊疗信息共享、患者的检验报告及历史检查报告共享;以医大为临检、检查中心的业务实现。 |
| 67 |
数据库审计及反统方 |
行为记录、重点监控对象、疑似统方告警、可疑对象追踪、阻断可疑会话、行为审计报告。 |
| 68 |
综合服务 |
医院医保控费系统 |
6.服务人员要求
★6.1 维保服务要求投标人派驻现场驻场实施和开发的运维工程师不少于15人。所有驻场人员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少于3人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需要提供驻场人员毕业证及学位证扫描件截图证明或提供承诺函);要求投标人派驻的工程师人员需要具备2年及以上相关的实施、研发、或者运维经验(需提供每个人的合同或开标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或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工资流水证明或提供承诺函)。
★6.2在医院信息中心协同项目经理的共同管理下,投标人提供驻场式运维服务。提供7×24 小时运维服务响应机制,运维人员通过电话、远程工具等方式待命。工作日运维团队人员全日制在岗,工作时间(8:00-17:00)。当日值班人员7:30到达医院工作办公地点。节假日安排值班人员提供在岗运维,工作时间(7:30-17:00)。按医院考勤制度管理。除特殊情况并经院方同意外,工作时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提供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6.3项目经理及其他工程师在为本项目工作期间必须遵守院方制定的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及操作守则。更换项目经理需提前1个月向院方提交申请并协商一致,同时做好交接工作。驻场人员更换必须经过采购人同意;驻场人员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进行人员更换。在合同期间内,驻场人员未经院方同意不得更换。如果未经采购人同意更换,每更换1人,招标人有权扣除合同总金额1%。(提供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7. 服务响应时间要求
合同有效期内,驻场人员工作作息时间按医院考勤制度管理,同时保持7*24小时电话响应;项目现场应急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节假日期间,项目现场应急响应时间不超过3小时。(提供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8.维保服务范围
8.1 提供的维保服务对应范围为本技术要求第五项“信息系统清单”及其相关功能的优化、增加。
8.2第三方接口对接开发工作,不另行收费。第三方接口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应用系统,卫健委、医保等管理部门文件、政策要求的对接、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且采购人对中标人上一年度服务满意、且服务内容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采购双方可续签合同,付款方式及条件不变,最多续签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