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汇能(青海)能源有限公司行政支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青海)能源有限公司行政支持服务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核汇能(青海)能源有限公司,招标实施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商务采购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实施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HNGS-FW-GKZB-25-2176
2.2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汇能(青海)能源有限公司行政支持服务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按招标人工作需求完成相关工作,服务期为1年或合同预算额度使用完为止,服务地点在青海省、甘肃省,合同期内根据招标人业务拓展需要增加的其他办公地点。服务人数按照预估80人响应投标,据实结算。
2.4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以下服务内容:
1.生产运营支持:电站运行现场各项工作,包括运行值班、事故处理、巡视检查、设备维护检修、文明生产等各项工作;
2.日常经营管理支持:协助部门开展具体事务性工作,包括文件起草、报表填报等各种管理岗位、后勤保障岗位需求服务;
3.后勤服务支持:餐食、卫生保障支持、专职司机、安保 医江经管理有限详见技术规格书。
2.5 服务地点
城招标专用章
青海省、甘肃省,合同期内根据招标人业务拓展需要增加的其他务公地 4(2)+
2.6 服务期
服务期为1年或合同预算额度使用完为止。
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含)以上类似行政支持服务的业绩(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今)内未发生过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投标人自行承诺);
(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项目,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要求年份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证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统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况,将禁用投标人在平台上的权限,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 (7)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投标人MAC地址和硬件特征码 保应链管理 出现一致情 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招标人 有起按供 不良 处理,将中 回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招标专用章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2)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3日(北京时间)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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