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10-SH16-XJ-2025-18
公司:
因上海城市地铁施工需要,我公司上海示范区线16标项目拟采购一批预埋接地材料(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按以下具体要求进行报价。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
1 |
接地端子 |
M16,L型 |
国标 |
个 |
608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示范区线工程SFQSG-16标项目经理部 |
|
不锈钢连接线 |
200m²,0.5m |
国标 |
个 |
174 |
与接地端子配套 |
||
3 |
不锈钢连接线 |
200m²,1.2mm |
国标 |
个 |
8664 |
与接地端子配套 |
|
4 |
不锈钢连接线 |
200m²,0.8mm |
国标 |
个 |
4334 |
与接地端子配套 |
|
5 |
M16螺栓 |
M16 |
国标 |
套 |
20000 |
带防松弹簧垫圈 |
|
6 |
L型连接器 |
/ |
国标 |
米 |
100 |
配套L型接地端子 |
|
合计: |
33880 |
||||||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2年供货业绩(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需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需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
(1)点数验收,乙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在甲方制定验收地点在双方共同见证下对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实际验收已抽样检测合格进行确认。
(2)货物到工地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乙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装车清单(包括名称、数量、理论重量等信息)、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3)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乙方及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按乙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甲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乙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4)甲方抽样复测以甲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乙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5.质量要求:供货方提供的材料必须必须符合本项目 设计图纸 质量标准要求,详见附件一:综合接地主要材料表。
6.交货期限:供货方需在需方下达计划后48小时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7.交货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鸣嘉路中铁十一局项目部。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结算方式: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固定价结算,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风险自担。
8.2.货款支付比例: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 3 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 30 %货款, 6 个月内向卖方支付至该批物资 50% 的价款, 9 个月内向卖方支付至该批物资 70% 的价款, 12 个月内向卖方支付至该批物资 100% 的价款,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8.3.货款支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E信通(贴息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9.报价有效期:60日。
10.其他要求:中标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前7日内以现金或保函的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30000.00元整(大写:叁万元整)。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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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