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MEETC-258FR313KK212
项目名称:分类要素属性挖掘与提取系统
预算金额:1408.5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8.5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分类要素属性挖掘与提取系统
一项
1408.57
1408.57
分类要素属性挖掘与提取系统利用网络爬虫、大数据挖掘、深度学习、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基于互联网的多源空间数据采集、清洗、挖掘,形成挖掘原始资料,结合分类要素提取初级产品进行属性融合,形成要素属性初级产品和人文地理信息空间化产品,存入基础地理信息框架数据库。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30%以上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A. 当投标人非中小企业时,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按照上述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B. 投标人拟进行合同分包的,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
C. 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还须同时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
D. 仅当单个供应商可以满足上述预留份额要求时,允许不进行合同分包,否则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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