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使用CA证书投标:是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事故水渠污泥处置项目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我公司产生的事故水渠污泥属于危险废物(代码为:HW45,261-084-45),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即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等相关规定,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合法合规处置。
2.2招标范围:危险废物事故水渠污泥约1292.3吨清理、处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规定。
2.3服务地点: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
2.5最高限价:4230元/吨(含税,税率:6%)
三、**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