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TZB-2025-2089
项目名称:新冠病毒变异监测试剂耗材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00,1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到货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到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冠变异监测测序用试剂)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时系统查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并提供书面声明。
(2)不接受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及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书面声明;(注:供应商非全部所供医疗器械制造商的视为代理商)
合同包2(新冠变异监测抗体检测用试剂)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时系统查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并提供书面声明。
(2)不接受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及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书面声明;(注:供应商非全部所供医疗器械制造商的视为代理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