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安州区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安州区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一标段标段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安州区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绵安发改〔2025〕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市安州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专项债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绵阳市安州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软件开发及配套、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安发改〔2025〕2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绵阳市安州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安州区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一标段,主要新建道路视频监控、人车抓拍、高点等前端感知设备1776个,新建和改建安州区主要道路干线智慧信号灯、红绿灯联网联控设备、机动车测速等设备88套,采购无人机及系统,升级后端平台智能化应用,建设智慧交通大数据实战中心及配套设施设备。
2.4 交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进场后360日历天完成全部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进场时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6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采购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软件开发、设备采购、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缺陷处理、维修及后期服务以及天网卡口配套设备的安装及附属工程等内容。(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3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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