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上都镇污水处理厂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15253020251024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上都镇污水处理厂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以项目备案告知书 2502-152530-04-05-213852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正蓝旗上都给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和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晟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正蓝旗上都给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上都镇污水处理厂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2.2.项目地点:正蓝旗上都镇。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将为正蓝旗上都镇污水处理厂自动化控制系统进行全面更新整合、电气、仪器仪表更新改造。电缆、控制柜(国产、进口)更新。对污水处理生化池搅拌器、曝气系统、鼓风机、行车、刮吸泥机等设备进行更换。对污泥脱水系统进行更新改造。购置磁混凝设备设施。对处理系统监测设备进行更新。对污水提升泵站及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对泵站至厂区进水DN600管道进行更换,场内排水管路、供热管路进行更换。污水处理设备厂房进行更换、修缮加固,中水处理设备设施更新更换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4544.129841万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总工期:33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1日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国家或者地方公开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根据“锡署办发【2024】110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根据锡署办发【2025】44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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