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2025-2027年备保综能施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20251027094),招标人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施工内容包含:站点设备安装空间、设备取电等协调工作;负责站点勘察,预算编制等工作;提供和安装标准化备电产品、线缆连接、设备底座制作、调测开通及安装所需的地排、插座、方管、接头、卡具、托盘、支架、电源线等配件和辅材;提供安装站点(点位)的设备柜(箱)、附属设施的美化或隐蔽伪装的施工及所需的主材和辅材,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实施地域:山东省所有地市,详见各标段实施地域。
1.3计划工期:接到采购订单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工。
1.4保修期: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1.5质量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技术规范书、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1.6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料(甲供物资除外)。
1.7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如本合同到期后,合同份额未使用完毕,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对合同予以延期。若实际执行达到框架金额上限,合同自动终止。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9预算金额:不含税金额3700.00万元,含税金额4047.80万元。施工税率按照9%测算,货物税率按照13%测算,合同部分税率按照投标单位投报税率计取(注:本项目预算金额为预估规模,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1.10本次集中招标采用标段招标的方式,本项目划分为16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服务内容 |
施工不含税预估金额(万元) |
货物不含税预估金额(万元) |
实施地域 |
| 1 |
标段1 |
备保综能施工服务 |
360 |
40 |
济南全市 |
| 2 |
标段2 |
备保综能施工服务 |
360 |
40 |
青岛全市 |
| 3 |
标段3 |
备保综能施工服务 |
270 |
30 |
潍坊全市 |
| 4 |
标段4 |
备保综能施工服务 |
270 |
30 |
临沂全市 |
| 5 |
标段5 |
备保综能施工服务 |
270 |
30 |
泰安全市 |
| 6 |
标段6 |
备保综能施工服务 |
270 |
30 |
烟台全市 |
| 7 |
标段7 |
备保综能施工服务 |
270 |
30 |
济宁全市 |
| 8 |
标段8 |
备保综能施工服务 |
180 |
20 |
德州全市 |
| 9 |
标段9 |
备保综能施工服务 |
180 |
20 |
聊城全市 |
| 10 |
标段10 |
备保综能施工服务 |
180 |
20 |
菏泽全市 |
| 11 |
标段11 |
备保综能施工服务 |
180 |
20 |
枣庄全市 |
| 12 |
标段12 |
备保综能施工服务 |
180 |
20 |
淄博全市 |
| 13 |
标段13 |
备保综能施工服务 |
90 |
10 |
威海全市 |
| 14 |
标段14 |
备保综能施工服务 |
90 |
10 |
日照全市 |
| 15 |
标段15 |
备保综能施工服务 |
90 |
10 |
滨州全市 |
| 16 |
标段16 |
备保综能施工服务 |
90 |
10 |
东营全市 |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3个。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以下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①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③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或查询截图进行补充说明。
2.7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4)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4个,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2个,一人具备多证的可重复计取。
注: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可复用于各标段。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各标段不得复用,如出现人员复用情况,标段顺序靠后的标段复用人员不计取。特种作业操作证须在复审有效期内,如已过复审时间则另需提供官网查验有效期内的截图等其他证明。
②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相应证书扫描件和2025年6月(含)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费单位须为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提供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2.8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等证明材料。同类项目业绩是指:备电、保电、综合能源类施工、机房配套施工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业绩。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与其他投标人“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
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2.11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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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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