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台前东站站房雨棚综合楼屋面及装饰装修劳务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主体结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建雄安新区至商丘段站房与生产生活房屋及相关配套工程(不含代建)、客服信息及相关配套项目分别位于山东省临清市、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山东省菏泽市曹县。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39926.21m。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包括合同条件)及其附件、招标图纸、施工方案或技术要求、工程规范完成台前东站站房雨棚综合楼屋面及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图纸(招标图纸及中标后进场下发的图纸、洽商、变更等)、技术要求、工程规范、施工方案等相关文件,完成图纸范围内的地面工程、楼梯工程(含踏步)、踢脚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吊顶工程,门窗安装后的后塞口及收边收口、配合相关专业开洞口、脚手架搭设及拆除等全部相关工作。并配合完成工程资料,相关试验(包括人工配合进场材料复试),提供施工所需的全部机械、完成材料的水平及垂直运输、单次及多次倒运,及安全文明施工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施工劳务资质,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力和履行合同的资格与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准入资格,在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准入名册内。
3.2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合法纳税人)。
3.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5.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完成本招标内容的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提供一个类似工程项目的合同原件备查。
6.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充分考虑中标后相关的各环节可能发生的费用变化情况
7.投标人施工队伍必须是整建制队伍,保证人员充足,满足施工需要,满足黑白倒班施工要求,坚持合法用工,手续齐全,并对劳动力的保障有足够的协调能力,否则不予进场,投标人使用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符合当地建委和招标人规定的人员,生活区达到文明民工生活区标准,如达不到要求,招标人有权清退,直至解除合同,责任在投标人。
8.投标人报价必须充分考虑现场条件及现场条件可能出现的变化。
9.招标人有权依据评标结果,结合本工程实际及投标人自身情况,将本招标文件划分的各标段合理分配给经评审的最大限度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对此,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且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偿。
10.投标原则:
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满足三家及以上投标单位数量,就能进入评标并选中中标人。若投标单位数量不满足要求,则该标段流标,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11所有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还,对中标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做中标或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招标人具有对招标文件的唯一解释权。
12.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完成承包范围内图纸内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清单中未单独列项但根据图纸、规范及施工工艺必做的项目,均视为已含在相应的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结算时不做增加。
13.根据项目需要,结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分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材料进行分包或采购,相关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投标人不得提出费用增加、索赔、工期及其他任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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