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和方式
我公司已合法取得新朔铁路清水河轨道车库改造等两项工程的施工承包资格,现决定对该工程的_清水河轨道车库改造、九苏木轨道车库整修二项工程的实施和完成进行劳务招标。本次招标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组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施工地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大准铁路清水河站、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大准铁路九苏木站。
2.工程概况: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大准铁路清水河站:拆除既有轨道车库后,在原址向西至给水所围墙新建长21米,宽7.8米,高7.1米的钢结构轨道车库,并设检查坑、整体道床、环氧树脂地面等;在新建轨道车库B轴外新建长14米,宽6米,高4.25米的钢结构辅助性用房,办公室、宿舍设陶瓷地砖地面及矿棉板吊顶,坎墙设乳胶漆墙面。配套水、暖、电及网络等设施。轨道车库上方接触网回流线改造等。
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大准铁路九苏木站:对轨道车库大门横梁、车库北侧房屋裂缝进行加固,将库内地面降低至低于轨道面,在轨道车库铺设自流坪地面,检修地沟底部铺设防滑地板或不锈钢板,检修地沟侧墙包不锈钢板,库内原有房间重新吊顶、铺地、刮腻子;门窗因老化、变形漏雨严重,需要更换轨道车库内全部门窗;更换给水、供暖及消防管路,更换室内用电线路,更换既有暖气片;对车库外墙保温层进行整修等。
3.招标范围:新朔铁路清水河轨道车库改造等两项工程。
4.标段划分:1个。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劳务资质,且资质证件真实、有效,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纳税人资格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3.投标人需在《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分包企业名录》内。
4.资金要求,本项目不提供工程预付款,中标候选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i%(不计息),采用签订合同前缴纳或验工计价过程中预留,由双方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各投标人原则上在同一个项目同类招标范围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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