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湖北能源集团溇水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溇水水电公司3年(2026-2028年)车辆定点维修 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为公司定编车辆提供维修服务。其中,恩施维修点(公司本部、修试中心、库坝中心、工程建设部,洞坪电厂的车辆);鹤峰县走马镇维修点(江坪河电厂的车辆);鹤峰县城维修点(芭蕉河电厂、锁金山电厂的车辆)。
服务期: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质量要求:符合本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内容。
本项目标段划分为:
标段1:溇水水电公司3年(2026-2028年)恩施区域车辆定点维修;
标段2:溇水水电公司3年(2026-2028年)走马区域车辆定点维修;
标段3:溇水水电公司3年(2026-2028年)鹤峰区域车辆定点维修;
注:成交后,成交人与项目单位(湖北能源集团溇水水电有限公司、湖北宣恩洞坪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锁金山电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合同。
供应商应分标段进行响应报价,可参加上述一个或多个标段的响应报价。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或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三类及以上车辆维修经营业务许可资格
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车辆维修项目业绩(含正在进行的项目),(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有效履约证明、或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
人员要求:/;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 ;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采购人 接受 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 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5 年 11月 3 日 17 时(北京时间)。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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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