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QZJJ(ZC)2025-06
项目名称:建立社区规划师工作机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建立社区规划师工作机制服务项目(天山路街道、胜利路街道、迎宾街道)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元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本项目预算金额为第一年计划金额,第二年的预算以财政批复的金额为准。
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行业划分标准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执行,(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本次项目分为2个标项。本次磋商允许潜在供应商同时参与两个标项的响应(兼投),但是最多只能在一个标项中成交(不兼中)。
标项名称: 建立社区规划师工作机制服务项目(昆仑路街道、银河路街道、古海街道)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元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本项目预算金额为第一年计划金额,第二年的预算以财政批复的金额为准。
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行业划分标准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执行,(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本次项目分为2个标项。本次磋商允许潜在供应商同时参与两个标项的响应(兼投),但是最多只能在一个标项中成交(不兼中)。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预留采购份额,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扣除优惠,JY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