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吉林石油工程事业部柴油机及发电机组维修(二次)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2025FWGK437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成本计划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工程事业部发起。项目内容为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工程事业部柴油机及发电机组设备维修,主要设备包括(140系列、175系列柴油机及发电机组)项修、大修。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定量招标,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或结算价格的确定方式),计划工作量计划金额180万元(含税13%)(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工程事业部发起。项目内容为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工程事业部柴油机及发电机组维修,主要设备包括(140系列、175系列柴油机及发电机组)。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定量招标,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或结算价格的确定方式),计划工作量计划金额180万元(含税13%)(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吉林省松原市。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180万元(含税)。
2.6 标段划分:标段一:2025年吉林石油工程事业部柴油机及发电机组维修(二次) 。
2.7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人或者合格投标人不足2人,该项目流标。 在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对中标人厂房、设备、人员、业绩、资质证书等能力资质依次进行现场核验,如核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入围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备设施:15吨或以上桥(门)式起重机1台,桥(门)式起重机需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起重机械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和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须承诺:
3.4.1投标人于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石油工程物装[2023]53号)规定未被列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黑名单的企业。
3.4.2本次投标提供评标资料全部真实准确,否则承担招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标人采取的相应处罚;
3.4.3同意接受招标人或合同签订人在合同签订前进行现场核验厂房、设备、人员、业绩、资质证书等,如果核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将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3.4.4投标人提供的厂房及设备,在本项目有效期内,保有唯一使用权(投标人提供的厂房如出现同一厂房分区租赁,由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租赁区域保有唯一使用权,评委依据说明资料判定。投标文件中如有不同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异常一致内容,包括厂房、设备等影像资料所体现的客观事实雷同,视为围标串标,涉及本行为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并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处理。
3.4.5投标人须承诺总成件及主要部件质保期至少12个月,其他零部件质保期至少6个月。
3.4.6投标人须承诺接到甲方维修需求,2小时内到甲方设备现场维修设备。需要返回承揽厂家或固定场点修理的,往返设备设施运费、通行费等衍生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5投标人失信分: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并保留查询截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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