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9/19-QT-159)
一、招标条件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6号锅炉超导真空式热管空预器改造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辽宁铁岭
2.2 项目规模:600MW机组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120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具有1项600MW及以上机组热管空预器成功投运业绩,提供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资料(包括合同封面页、关键内容主要页、签字页、运行业绩证明材料和业主联系方式等内容。运行业绩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同一合同视为一个业绩)。
10.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本工程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0-24 15:14到2025-10-3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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